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概念

一、法律职业伦理 教育的概念

顾明远教授主编的《教育大辞典》中,关于教育的定义是:“教育是传递社会生活经验并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教育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泛指影响人们知识、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活动,产生于人类社会初始阶段,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种活动过程中。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即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发展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以培养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内化法律职业伦理理念、提高法律人职业素养的社会活动。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存在于法律职业的执业活动中,同时延伸至法律职业准入前的阶段及法律职业执业活动结束以后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