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伦理学

一、法律职业伦理学

伦理学是研究道德的科学。法律职业伦理学就是研究法律职业活动中的道德问题的科学。法律职业伦理学是跨法学与伦理学两大领域的新兴的边缘学科。

根据法律职业伦理学研究的对象,法律职业伦理学科体系可以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主要阐述法律职业伦理学的学科地位、基本范畴、历史渊源、社会功能、伦理规则、内化养成、伦理教育、法律责任,阐述和确立法律职业伦理这门学科的基本理论。分论部分结合法律职业伦理建设的实际,分别阐述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警察等法律职业的基本伦理要求、规范和实施中的一些具体问题。(https://www.daowen.com)

法律职业伦理学是法律伦理学的组成部分,不仅研究法律职业主体在实施法律过程中所应具备的基本的道德素质以及职业的行为规则,还要研究当法律职业者在执业过程中遇到法律与伦理冲突的问题时如何选择正确的伦理行为。后者是目前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比如在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采用强制手段的人性化问题,法官在审判案件中遭遇法律与伦理的冲突时应该如何采取正确行为的问题,律师在执业中经常遭遇的种种利益冲突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是法律职业者经常要面对的问题,法律职业伦理学应该给予回答。而目前法律职业伦理学的研究往往停留在法律职业者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要求上,很少涉及职业的深层次问题,这也直接影响了法律职业伦理学的学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