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的教学
2026年01月23日
一、
法学院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的教学
在课程体系中,各国普遍重视有关伦理的课程,试图建立伦理与职业、法律知识与技术相互结合的富有人文基础的课程。在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律师协会就已要求合格的法学院提供职业责任的教育,尽管绝大多数法学院通过强制性的伦理课程满足了这一要求,但一些法学院选择将一体化的伦理问题融入核心课程中,还有小部分学校综合了这些方式。道德责任是一切法律实践至关重要的因素。在这些课程中,有的给一年级的学生灌输一种简要的观点,有的给三年级的学生提供高级的、精深的计划。在教学方式上采用了讲解、角色扮演、分析讼案记载、假设问题讨论、录像以及邀请实践部门或相关学科的嘉宾参与的方式。
“法律诊所课程”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法学院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法学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模式已成为当今世界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趋势。它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从事法律工作必备的职业道德,帮助学生学会如何从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办案经验和综合处理疑难问题的技能。课程分为课堂内和课堂外两部分。课堂内主要讲授相关的实体法与程序法,进行模拟案例操作,进行协商、谈判、辩论、询问等一些诉讼基本技能的训练;课堂外给学生提供代理真实案件、接触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机会,让学生参与办理真实案件的全过程,并以学生为主要承办人,由学生具体操作办案步骤,教师针对学生代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给予适时、必要的指导,借以传授和培训学生有关法律实践的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