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示范功能

一、示范功能

规范意义上的法律职业伦理是对法律职业者个人和法律职业环境的具体道德上的描述。法官、律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面貌如何,主要是通过他的职业行为体现出来的,而其职业行为本身是否合乎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的内在的要求,又是通过将法律职业者的行为本身与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对照而反映出来的。我国目前的法律职业大多有成文的职业道德规范,这些规范本身就具有示范性特征。加强法律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弘扬这些优秀的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律职业者树立先进的法律道德意识,培养其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良好习惯。(https://www.daowen.com)

法律职业伦理所具有的示范功能可以为法律职业者的职业行为和个人行为作出分类。首先,法律职业者是社会中的一个具体的个人,由于其承担的是法律工作,这种工作的性质就要求他们具有比一般社会公众更高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养,这在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中就涉及法律职业主体的业外活动规范。这些规范对法律职业者的行为必然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其次,法律职业伦理最本质的内容是通过法律职业主体的执业行为体现出来的,其中反映出来的职业伦理规范为整个执业群体所认可,比如维护司法公正是法官最重要的职业伦理规范,这种规范对于法官的执业必然具有强大的示范作用和影响。法律职业伦理的示范作用不仅在于唤起和影响每一个法律职业者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更主要的是在法律职业中建立和贯彻一定的道德原则和基本规范,这对于建立起为社会所充分认可的法律职业群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