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六、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从古至今,从西到中,对法律职业的清廉要求概莫能外。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原则,就是要求法律职业者在工作中不利用职务上的方便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不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做出违反法律以及行业规章规定的行为,保持一身正气、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法律职业者要识大体,顾大局,不畏权势,不为权力、地位、名誉、金钱和其他物质利益所动摇,“俯首甘为孺子牛”,真正做到一心为公,强化作为法律职业者的服务意识。也就是说,法律职业者要时时刻刻想到身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其一言一行都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形象。由于法律和权力、权利、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如果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就有可能利用法律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徇私枉法,造成损害他人利益、国家利益的后果。法律职业者在司法和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要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保持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取信于民,维护法律职业者的职业形象。(https://www.daowen.com)

这一法律职业道德原则具体体现在许多具体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中都有关于“清正廉洁”的规定。例如,法官、检察官不能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专章对“保持清正廉洁”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