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疫苗招标、采购、配送管理面临的挑战

四、中国疫苗招标、采购、配送管理面临的挑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执行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简称《疫苗法》)为我国疫苗监管的相关规范、条例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框架,但法律的执行需要全社会协同参与,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提高法律的专题效力。一方面,在卫生行政、药品监督、流通管理方面,政府部门需要明确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能力;另一方面,民众也要积极参与,在发现生产企业存在违规现象或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时,需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和补偿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同命不同价”的现象。

《疫苗法》规定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国家统一招标方式,对疫苗需求量的精确测算、疫苗应急保障预案,以及疫苗企业供应的充分和及时性的国家保障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国家统一招标后,由各个省级部门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进行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需要从国家层面设计相应机制,保证中标企业能真正履行各省的采购合同。对于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如何落实省级平台的评价遴选作用至关重要,以避免省级部门在招采过程中职责履行的缺位,使区县级相关部门成为采购实际主体,从而影响评价遴选能力,无法统筹多维的评价标准,而采用最低价格的定价方式,以致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省级统一招采的低效或失效,影响疫苗的供应和接种,最终影响人民的健康水平。

2.信息化发展的同时,存在信息壁垒和信息安全等挑战

我国地域广,各地社会经济等方面发展不平衡,理念和技术存在差异,信息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也不均衡,存在“马太效应”。信息优势差异将进一步扩大地区间信息支配差距,这种不均衡性不是短期内能改变的。同时,信息化进程中也存在不足之处,包括信息质量和完整性。此外,信息化在给我们带来方便、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存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挑战。这些问题需要国家制定长期的发展规划、信息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加以不断完善。

3.人才队伍及其积极性与疫苗相关工作要求的差距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相应的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国疫苗相关人员队伍规模和素质相对于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存在差距,我们需要重视疫苗专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使他们有足够的知识技能来保证疫苗相关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同时,《疫苗法》的执行提高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更需要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同时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和权利,建立问责和激励机制,加强和调动其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此外,目前我国医药冷链物流的人才缺口很大,冷链的高效、合理运转需要专业人员来管理和维护。疫苗接种计划的变化、新疫苗的引入,以及疫苗设备的现代化,需要专业人员掌握基础的疫苗知识和工作岗位所需的特定专业知识,这需要专业人员有能力并有动力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持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疫苗供应链的发展变化。

4.医疗冷链物流运输业不够成熟,影响了疫苗配送新模式的探索和推广

虽然第三方冷链配送可能是未来疫苗运输的一大趋势,但是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可以覆盖大区域的医药冷链物流企业,现有的企业规模较小、地域分散、配送能力参差不齐。因此,首先要规范社会物流企业从事疫苗储运业务的资质,推动疫苗冷链物流的市场化,给优秀的冷链物流企业颁发“第三方冷链物流许可证”,只有获得认证的企业才能从事疫苗储运业务,这样可以大大降低疫苗在冷链过程中的失效风险。同时,政府可给予获得认证的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企业引进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和GPS(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促进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对各种冷藏车和冷藏库进行全面、动态监控,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外,该环节所需的第三方配送费用与现行的疾控系统配送成本之间的比较,也需要专业核算和分析,为各省区市在不同区域范围内变更配送模式提供依据。

5.东、中、西部的客观差异增加了国家对疫苗招标、采购和配送的管理难度

如前所述,无论是人口状况、人群健康水平、疫苗服务量、疫苗管理水平、人力资源、硬件设备、财政投入等在东、中、西部不同省区市之间均存在较大差异,加之中国幅员辽阔、地理类型复杂等客观条件,使得全国统一的招标、采购和配送模式难以有效实施,对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构成巨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