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国内外学界对于有关“帝国”问题的讨论比较热烈。国外代表性的文献有美国学者迈克尔·哈特和意大利学者安东尼奥·奈格里合著的《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3]、《控诉帝国:21世纪世界秩序中的全球化及其抵抗》[4],英国学者贾斯廷·罗森伯格所著的《市民社会的帝国——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批判》[5],法国学者阿兰·佩雷菲特所著的《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撞击》[6]以及美国学者S.N.艾森斯塔特所著的《帝国的政治体系》[7]等,主要对帝国进行了反思与批判性研究;而国内学者对于帝国问题的研究则主要专注于中华帝国的梳理和反思,诸如汪晖所著的《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8]、刘禾所著的《帝国的话语政治》[9]、赵汀阳所著的《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10]以及谷宇所著的《轴心制度与帝国的政治体系》[11]等。其中,哥伦比亚大学终身人文讲席教授、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刘禾所著的《帝国的话语政治》一书聚焦于19世纪晚期大清朝帝国与英帝国之间的“帝国碰撞”,对“帝国”问题进行了跨文化的历史研究。毫无疑问,在东西方文化激烈的碰撞过程中,作为代表现代文明的“殖民”帝国——大英帝国显示出了显著的制度性优势,而作为古老而衰落文明代表的“文化”帝国——中华帝国所遭遇到的失败和羞辱则在预料之中!然而,就是在这两种异质文明之间的跨文化碰撞以及后续的对话与交流的过程中,国际法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反过来,这种跨文化碰撞也在客观上导致欧洲国际法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从而最终发展为普遍意义上的国际法。这其中其实凸显了一个我们常常予以忽视的一个问题,即西方大国强权尤其是“新型帝国”的出现对于当代国际法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它们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对此,刘禾教授并没有能在其上述著作里进行详细的论述。笔者以为,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首先取决于我们对国际政治中权力之本质的理解。而恰恰在这一点上,国际法学者往往缺乏对国际政治权力的一种应有认识和理解。事实上,在国家实践中,国际法与国际关系显然是一种相互共生的关系,离开国际法,国际关系的开展将无从谈起;反之,离开国际关系谈国际法,将无法准确解释国际法为何时常受到国家的违反和破坏。然而,一方面,国际法学者在研究国际法问题时往往忽视对国际关系的分析;另一方面,国际关系学者往往只从自身学科的角度来审视国际关系的运行。当然,从以往分析权力政治与国际法的关系来看,学界不乏这样的分析,但是许多人忽视了在帝国强权背景下对国际法的考察以及国际社会权力结构的变化对国际法的影响。(https://www.daowen.com)

一般认为,国际法的产生和存在以众多独立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为前提。因而,在帝国语境下,国际法是否能真正得以存在和发展都是一个问题。然而,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当国际法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法律以及一个“新型帝国”——“美利坚帝国”出现时,很少有国际法学者(当然包括国际关系学者)考察作为后殖民时代这一“新型帝国”的产生及存在对当代国际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当代国际法对“美利坚帝国”又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等问题。在笔者看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大多数国际法学者死抱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教条不放所致。应该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对于如今的国际法学界来说,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思想无疑主导了学者们对国际法的传统认知和理解。“形单影只的分析实证主义方法显得过于单薄,所供给的分析工具和理论框架相当有限,且容易陷入脱离国际关系现实以及就国际法论国际法的泥潭,无法深入到复杂的国际关系现实之中,多视角地阐明国际法产生和发展的原理。”[12]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基于淡化意识形态色彩因素的考虑,本文对于美国的这种“帝国”身份并没有采用“美帝国”一词,而是采用了一个比较中性化的词汇——“美利坚帝国”(American Empire),希望借此能对美国与当代国际法的互动关系的考察有一个比较客观的冷静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