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爆发前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制度安排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金融危机爆发前金融衍生品监管的制度安排以及存在的问题

各国有关金融衍生品的专门法律并不存在,其更多的是有关金融衍生品的法律原则,这些原则与其他部门法,诸如民法、合同法等共同形成“金融衍生品法”体系。[17]而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各国则更多的是根据自身的情况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出相关原则,这些原则与各国的其他法律共同形成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随着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异常迅猛,加之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的滞后性,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前许多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制度已经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国际组织的诸多指导性文件对许多表外业务风险资本计提不足、对场外衍生品交易对手信用风险防范不足、处于监管体系之外的影子银行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自由放任的监管环境等均是造成2007年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本部分将对次贷危机爆发前的金融衍生品监管制度进行梳理、评析,找出这些监管制度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