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对于19世纪英国霸权治下的自由国际经济秩序为什么会崩溃,“二战”之后美国霸权治下的国际经济秩序与之又有何不同,以及20世纪70年代国际经济货币与贸易秩序的诸多变化究竟是否构成了对于“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秩序的严重破坏,进而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放任自由主义因素的抬头将会给未来的国际经济秩序造成什么影响,已经有许多经济学者、政治学者和国际关系学者给出了各种深入分析甚至激烈争论。例如,现实主义的学者更关注霸权国家的存在,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学者更关注国际制度的功能主义解释。
在这些问题的思考和阐述上,约翰·鲁杰可谓独辟蹊径,他从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那里获得灵感,从“内嵌”(embedded)与“离嵌”(disembedded)的区分入手,将权力与正当社会目的相互结合,将国际经济自由与国内社会稳定相互结合,敏锐地捕捉到并且透彻地分析了“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秩序的本质特征,即内嵌自由主义的妥协。进而,约翰·鲁杰又结合国际机制理论的分析框架,区分了“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秩序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各个不同构成要素,并结合货币和贸易两个代表性的内嵌自由主义国际机制的谈判、建立、运作和变迁的重要事实和关键细节,微妙地辨识了并令人信服的论证了“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秩序变迁的性质,即,“二战”以后国际经济秩序的变迁只是发生在规则和决策程序层面的“规范管理下的变迁”而不是发生在原则和规范层面的“规范本身的变迁”,因此,“内嵌自由主义妥协”即使偶尔承受各种压力甚至严重压力,但是其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
作为国际机制的研究者,我们最像哲学家,神学家,抑或(像我们大多数所相信的那样)社会科学家?社会科学家首先猜测,在那个房间里的某个地方有一只黑猫,然后从屋子里出来,胳膊上到处是抓痕,以此作为确证。本文就是由另一套抓痕组成的,连同我希望是有说服力的推理和论证,来证明这些抓痕确实是一只黑猫留下的。
正如约翰·鲁杰所说,“我的核心主题是,货币和贸易机制是如何反映和影响了‘二战’以来国际经济秩序的变迁。首先,先让我说明一下我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进路,因为正如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Krasner)所表明的,关于国际机制的大量分歧和混乱来自于观察者之间更深层次的认识论甚至本体论的差异”[5]。
国际机制已经被定义为在特定国际关系领域内汇聚行为体期待的社会制度。[6]因此,和其他任何的社会制度一样,国际机制限制了它们组成单位在处理属于该机制领域内的问题时的决策和行为的自由裁量范围。同时,也和其他任何的社会制度一样,在汇聚的期待和受限的自由裁量中的最终表达方式,赋予国际机制以一种主体间性的品格。在这个意义上,国际机制类似于语言——我们可以把它视为“国家行为的语言”[7]的一部分。一个制度的组成单位,就像是使用共同语言的说话者,一般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就能确定即使一种全新的用法意味着什么。即使它在技术上可能是不恰当的或者不正确的,他们也依然可以“理解”它——在能够理解和愿意接受的双重意义上。总之,我们了解国际机制,并非简单地通过一些对于它们的具体元素的描述性罗列,而是要通过它们的生成语法,也就是塑造它们形成和转变方式的秩序和意义所蕴含的基本原则。同样,我们了解机制的背离,也不能简单地依据那些已经被采取的行为,而是要依据这些行为在一个主体间的意义框架的语境中被赋予的意向性和可接受性。[8]
我们认为,国际机制的分析要素包括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随着这些术语中每个术语内容的具体化,我们会发现国际机制与社会制度(比如语言)有所不同,因为我们通常不会赋予语言任何特定的“目的”(consummatory)价值,而仅仅赋予其“工具”(instrumental)价值。[9]国际机制体现了对于事实、因果和公正以及被认为正当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它们更接近于这个光谱的满意性的目的一极,从而进入了政治权威的领域。因此,可以说,国际机制的形成和转变代表了政治权威的国际化的一种具体体现。[10]
型塑政治权威国际化的“生成语法”是什么?最常见的一直是肯尼斯·华尔兹(Kenneth Waltz)的简明解释。他认为,政治权威国际化的要素须臾离不开为其提供基础的实力(capability)。[11]进而,基于这个解释,其他人建立了关于当今国际经济机制的形成和转型的主导模式。就其最简单的形式而言,该模式作出这样的预测:如果经济实力非常集中以至于有一个霸主的存在。例如19世纪晚期的英国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那么,一个“开放”或“自由”的国际经济秩序也就应运而生。[12]在一个自由秩序的组织中,首要位置应该赋予市场理性。这不是说政治权威在这种秩序中不存在。而是说,权威关系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构建的,它赋予市场力量以最大限度的空间,而不是去限制它们。服务于这种秩序的特定机制,如在货币和贸易领域,限制了国家干预自我调节的货币和商品市场运行的自由裁量范围。这些可以被称为“强”机制,因为它们限制了利己的国家在竞争的国际政治体系中以国家利益的名义而直接干预国内和国际经济事务。当然,这些机制的力量是依靠霸权国家实力的支撑。如果这种经济力量的集中受到侵蚀,这种自由的秩序将会消解,其机制将变得越来越弱,最终会被重商主义的制度安排所取代。在这种安排下,机制的组成单位会重申国家政治权威凌驾于跨国经济力量之上。如果说由19世纪英国经济霸权建立的秩序和“二战”以后美国霸权建立的秩序证明了具有强机制的自由秩序,那么,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时期则证明了这一公理的黑暗结论。
我并非主张这种模式从根本上是错误的。但是,在理解国际经济机制,以及,延伸开来,在理解国际机制的形成和转变的道路上,它没有带领我们走得很远。[13]这恰恰是因为它不包含国际机制的现象学维度。
从这个角度看,我发展出三个理论论断,每一个都得出不同于主流观点的关于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核心特征的解释。(https://www.daowen.com)
第一个论断涉及的是“生成语法”或者我所谓的政治权威国际化的“结构”。不管它的制度表现如何,政治权威都代表了权力与正当的社会目的的结合。关于国际权威的主流解释只注重权力,而忽略了社会目的的维度。[14]这一表述的问题在于,权力可以预测特定的国际秩序的形式,但不能预测它的内容。例如,在现代国家体系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复合结构的第三个霸权时代,17世纪的荷兰,霸权的条件与重商主义的行为并存。[15]将这种差别仅仅或者甚至主要归结于三个霸权相对经济实力的至上地位,而不讨论其在社会目的上的差异,这是简单的轻信。此外,假设德国人的征服成功了并且在“二战”后建立了一个“国际新秩序”,那么,亚尔马·沙赫特(Hjalmar Schacht)[16]所设计出来的将正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镜面。[17]显然,社会目的的差别在这里再次起了关键作用。最后,将19世纪的自由国际经济秩序与其“二战”后的对应物等同起来,这本身严重混淆了它们在国内和国际组织上的重要区别,这一区别在于,前者代表了自由放任主义,而后者则不然。总之,要想明智地讨论不同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内容以及服务于它的机制,就必须探究权力与正当的社会目的是如何相互结合从而将政治权威融入国际体系当中的。应用于“二战”后的语境,这种论断使我将这种国际经济秩序界定为“内嵌自由主义”(embedded liberalism),通过这个术语,我想表达的是,它既不同于其古典的鼻祖,也不同于其不光彩的前身,尽管它将两者的核心特征系统地结合起来。
我的第二个理论论断涉及的是,国际经济机制与(尤其是在私人交易流动层面)国际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18]传统的结构主义理论,无论是现实主义还是马克思主义,都将跨国化看作是霸权的直接反应:高水平的贸易和资本流动是在不列颠治下和美国治下取得的。这种贸易和货币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霸权的附带产物,可以被用来赋予霸权结果以正当性。传统的自由主义者主张,只有严格坚持开放的国际经济机制,才能获得高水平的贸易和资本流动,因而这些机制实际上是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这两种阐述都不能令人满意。
经济机制与国际交易流动之间的关系本身就是有争议的,因为国际机制是由国家对国家、国家对市场的国家行为所构成的,而不是由市场本身所构成的。尽管如此,仅仅依靠先验(priori)的理由,我们就可能会下结论认为,因为它们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所以说国际机制的性质会对国际交易流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是极为不可能的。然而,因为国际机制包含了国家对市场的国家行为,说其对国际交易流动有某种影响也是合乎情理的。我认为,这种关系的性质,至少在第一个例子中,是一种互补关系。也就是说,国际机制为行为体所从事的特定种类的国际交易流动的兴起提供了宽松的环境,这对于体现在这些机制内的权力与目的的特定结合是互补性的。[19]这种互补性的语境的特定性,将使得各种“不列颠治下的和平等同于美国治下的和平”的等式,以及坚持认为普遍通用的机制公式将会实现给定的结果的主张,成为极端可疑的命题。
将这一论断应用于战后国际经济秩序,我的结论是,跨国经济活动中的若干具体发展的兴起,在首先能被确定的对贸易和货币机制的贡献中,占据了部分地位。[20]进而,这些机制既不是决定性的,也不是不相关的,而是部分地提供了型塑跨国化性质的语境。
我的第三个理论论点涉及机制内的和机制本身的变迁的发生。主流的理论模式假定,机制变迁有一个来源,即经济霸权的强盛或衰落,机制变迁有两个方向,即更加开放或者更加封闭。然而,如果我们考虑到权力与社会目的并不必然共变的可能性,那么我们就有两个潜在的变迁来源,而不再是任何简单的来源和变迁方向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例如,我们可能有这样一种情况,存在着一个具有支配地位的经济大国,它的经济纲领与其主要竞争对手有着根本的区别(例如,在17世纪荷兰的霸权地位)。或者,我们也可以假设这样一种情况,权力与社会目的消极共变,即主要经济大国之间既不存在一个霸权,也不存在社会目的一致(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接近于这种情况)。还可能有一种情况,权力与社会目的积极共变(例如,布雷顿森林体系)。此外,还有情况,不存在霸权,但是在主要经济大国之间存在着社会目的的一致(尽管不尽一致,但1971年后的国际经济秩序说明了这种可能性)。
我最感兴趣的是最后这种可能性。它表明需要一种与目前流行的对于机制变迁的更微妙的表述。如果经济实力的集中程度被削弱,而且国际机制的“强度”随之衰竭,我们可以确信,机制的工具(手段)也将不得不发生改变。[21]然而,只要社会目的保持不变,就没有理由认为机制的规范性框架也必须改变。换句话说,回顾一下我们此前所说的国际机制分析要素,规则和程序(工具)将会改变,但是原则和规范(规范性框架)将不会改变。假定,将来可能出现的新的工具将会更好地适应国际经济秩序中的权力格局。但是,只要它们还继续保持相同社会目的意识,它们将会表明一种规范管理下的变迁,而非规范本身转型的变迁。
将这一论断应用于1971年之后的时期,我认为,货币和贸易机制领域里所发生的许多变化,一直都是规范管理下的变迁,而不是(如通常所坚持认为的)反映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整个世界鲁莽仓促地冲向了重商主义。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这个霸权国家(美国)此前的一些行为已经违反了这些机制的规范性框架,因此,1971年之后的变化可以被看作是,在一种新的不同的国际经济环境的语境中,此前那套规范的调适性修复。这两种情形的发生都可以用来说明我们或可称为的国际机制的“相对自治”(抱着对恰当定位的歉意)。
我的论断的这几个部分显然是相互依存的。最终,它们将我们带回到我对于国际权威反映了权力与正当社会目的相结合的描述。因此,通过历史实例来证明我对于国际权威“结构”的这种解释,就构成了我本文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