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言

一、引 言

伴随着金融自由化的不断加深,金融衍生品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金融衍生品的迅猛发展不仅体现在规模上,更加体现在其品种的层出不穷。然而金融衍生品发展速度的加快,其给金融系统带来风险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加。无论是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还是2007年的次贷危机均是由衍生品引起的,这都说明了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性。尤其是2007年次贷危机之后人们开始反思“宽松”监管的合理性。资产证券化使得风险在各个金融机构之间互相传导,同时衍生品市场自身具有如信息不对称、市场缺乏透明度等特点更易形成合成谬误。因此靠单个金融机构的内部风险控制模型已经不能应对金融衍生品为整个系统所带来的风险,对金融衍生品的有效监管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3](https://www.daowen.com)

2007年次贷危机过后国际社会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尤其是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成了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尽管次贷危机以前相关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监管当局都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实施了监管措施,然而次贷危机仍然暴露了危机之前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缺陷。危机之前的监管缺陷有哪些?在次贷危机中这些监管缺陷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危机过后国际社会如何看待以及处理这些监管缺陷?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发展方向何在?这些问题都是后危机时代值得人们思考的重要问题。本文旨在梳理2008年金融危机前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制度安排,评析这些制度安排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同时,整理分析危机过后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制度的发展变化并对这些发展变化做出评析。在认清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给监管提出新挑战的基础上,展望未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