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的种类有哪些,影响期为多久?
2026年02月28日
8.政务处分的种类有哪些,影响期为多久?
《监察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创设政务处分制度,覆盖包括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填补了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空白,是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应有之义。
在充分借鉴已有制度、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类。《政务处分法》第七条规定的处分种类与《监察法》的规定保持了一致,同时,第八条对不同种类政务处分规定了相应的政务处分期间,警告为六个月,记过为十二个月,记大过为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为二十四个月。《政务处分法》规定的六类政务处分以及相应的政务处分期间,由轻到重,构建了完善的阶梯化的政务处分档次体系,符合政务处分实践工作的需要,也符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https://www.daowen.com)
政务处分关系公职人员切身利益,对公职人员有重要影响,监察机关要准确运用《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政务处分适用规则,合理把握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种类,着力提高政务处分工作的精准性。在开展政务处分工作中,要做到既坚持原则、严肃追责,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根据公职人员违法的不同情况,准确区分问题性质、责任大小、过错轻重和危害程度等,确定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