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调查终结后案件如何处理?
关于调查终结后案件的处理,《政务处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调查终结后,监察机关应当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确有应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政务处分决定权限,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后,作出政务处分决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撤销案件;符合免予、不予政务处分条件的,作出免予、不予政务处分决定;被调查人涉嫌其他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主管机关处理。(https://www.daowen.com)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监察机关调查部门经立案调查,认为被调查人的行为构成违法,符合免予、不予政务处分条件的,依照《监察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第五十条等规定,应当移送本机关案件审理部门审理,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并报请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依法作出免予或者不予政务处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