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2026年02月28日
97.监察机关及其
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如果违法行使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违反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的;窃取、泄露调查工作信息,或者泄露检举事项、检举受理情况以及检举人信息的;对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逼供、诱供,或者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收受被调查人或者涉案人员的财物以及其他利益的;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的;违反规定采取调查措施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调查工作、以案谋私的;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违反回避等程序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依法受理和处理公职人员复审、复核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另外要强调的是,违反《政务处分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