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对共同违法和集体违法行为,如何适用政务处分?
《政务处分法》在总结借鉴相关处分类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系统规定了政务处分适用规则,包括共同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适用、集体实施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适用等规则。(https://www.daowen.com)
共同违法是指二个以上行为人为追求同一违法结果,完成同一违法事实而实施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的违法行为,这一违法行为与违法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从本质上看,共同违法行为属于实质意义上的“一事”或“一个行为”,而非“多事”或“多个行为”。集体违法是指机关、单位、组织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违法行为。对于共同违法和集体违法行为的处理,《政务处分法》第九条规定:“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第十条规定:“有关机关、单位、组织集体作出的决定违法或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