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
2025年09月26日
打官司
1850年,加利福尼亚已经被美利坚合众国纳入了自己的版图。经过美国的严格治理,在攫取了大量的财富之后,这块充满黄金诱惑的土地终于迎来了规章和秩序。这种无政府状态终于被抑制住,法律制度得以重新确立自己的正义。
就在此时,约翰·奥古斯特·苏特突然带着自己的诉求站了出来。他强烈要求,根据充分的理由与合法权利,建造圣弗朗西斯科这个城市的整块土地全部属于自己所有。国家有义务补偿他由于盗抢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所有从他的土地里采掘出来的黄金,他都要求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一份。于是一场官司开始了,其规模是人类在此之前尚未见识过的。约翰·奥古斯特·苏特控告了众多在自己种植园里定居的农场主,要求他们从盗取的土地上迁出,此外他还要求加利福尼亚州政府为其干脆侵占的道路、水渠、桥梁、水库堤坝和磨坊支付给他2500万美元,以此作为对他建造这些设施的补偿。与此同时,他也要求联邦政府付给他2500万美元,作为毁坏其财产的损失赔偿,此外,他还要求从采掘的黄金中分得自己的份额。为了打这场官司,他还把自己年龄较大的儿子埃米尔送到华盛顿去学习法津,并且把自己新农庄里赚取的大量收入全都用在供给这场耗费巨大的官司之上,他足足用了长达四年的时间才完成该诉讼的所有法律审级。
在1855年3月15日,法院终于作出了判决。公正廉洁的法官汤普森,这位加利福尼亚州的最高长官,认定约翰·奥古斯特·苏特对这片土地拥有完全合法和不可侵犯的权利。
在这一天,约翰·奥古斯待·苏特终于达到了目的,他又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为富有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