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应以“精”为好

说话应以“精”为好

不管在什么场合,我们都应该懂得“话多不如话少,话少不如话好”的道理。一个语言精练、懂得适时沉默的人,总会受到他人的欢迎,而一个不分时间、场合,总是滔滔不绝的人,总会让他人感到厌恶。

我们要学会少说话,千言万语也不及一个事实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深刻。另外,如果想要使你说的话让人重视,有一个技巧就是少说话。少说话的人有更多的时间静静思考,因此说出来的话更为精彩。我们应该少说话,尤其是当有比我们更有经验或者更了解情况的人在座时。如果说多了,就等于自暴其短,同时也失去了一个获得知识和经验的机会。

话要说得少,更要说得好。在我们的人生中,不但要学会适时沉默,还要学会优美而文雅地运用语言。少说话固然是美德,但是人处于社会中不能完全不说话,也就是说,我们要做到既说得少又说得好。在各种场合,在不该开口的时候,要做到少说话并适当保持缄默。在该说的时候,就要注意所说的内容、意义、措辞、声音和姿势,要注意到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无论是探讨问题、接洽生意,还是交际应酬、娱乐消遣,我们都要尽量使自己说出来的话重点突出、具体而生动。

有一句古话:兵不在多而在精。说话也是这样,也以“精”为好。《墨子闲话》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次,子禽问他的老师墨子:“多说话有什么好处?”

墨子回答:“青蛙整日整夜都在鸣叫,自己口干舌燥,令周围的人厌恶。晨鸡黎明按时啼叫,却叫醒了天下的人。多说话有什么好处?话要说到点子上才好。”

事实正是如此。

我们都知道,秦末时期的陈胜和吴广发动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这样一次铭记史册的壮举,当时陈胜只简短地说了几句话: “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总共46个字。

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曾经说过,自己准备一份十分钟和一份一小时的讲稿,都分别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但如果是一份两小时的讲稿,则不需要任何准备,马上就可以讲。

很多人不明白究竟是为什么,道理很简单,演讲时间长,演讲人无须压缩演讲内容,自然所需的准备时间就少。相反,演讲的时间越短,演讲人就越需要精简文字,将自己本次演讲的主要内容提炼出来,并无一遗漏、清晰地传达给听众,这无疑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脑力。 《红楼梦》中贾元春省亲,见到弟弟贾宝玉,百感交集,自然有一肚子话要说。然而,作者曹雪芹却并没有如预想的那样,让元春大说思念之词,而仅仅是拉起弟弟的手,将思念之情化作一句话:“又长高了……”继而泪流满面。在这里,元春的话虽然只有一句,但是,我们却能从中读出并感受到她内心的痛苦,达到了“以少胜多”的效果。如果元春滔滔不绝地说这说那,即使言辞中加上善于表达痛苦的成分,读者的内心也不会引起如“又长高了”这短短四个字这样强烈的触动。这是因为能够反复陈述痛苦者,其痛苦还能够抑制;而连陈述痛苦都没有办法做到的人,其痛苦程度一定远胜于前者。但是,现在却有很多人不懂得“言贵简” 这个道理。古今中外有太多说话“啰唆而长”的典型人物:

明朝的大臣茹太素,写了一本一万多字的奏折给朱元璋,讲述的是朝廷应该如何选拔人才。朱元璋叫人读给自己听,读了一万多个字,还听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把朱元璋可气坏了。他立即派人在文武百官面前打了茹太素一顿。

捷克作家雅·哈谢克的著名作品《好兵帅克》中写道,有个书呆子新兵叫贝赫,当他被连长莫茨中尉问来自哪里时,贝赫先用捷克语回答: “下波乌索夫。”接着又用德语回答了一遍。紧跟着他介绍起家乡来: “那儿有267所房子,1936名捷克居民,属于英琴区索波特卡县,曾经是科斯吉的庄园。圣·叶卡捷林娜区教堂在14世纪时建造,并由瓦茨拉夫·弗拉吉斯拉夫·涅多利茨基修复。那里有学校、邮局、电报局、捷克贸易铁路站、糖厂、磨坊、锯木场、瓦利哈村、六个节日集市……”在贝赫滔滔不绝地说得兴起的时候,莫茨中尉突然来到他的面前,狠狠地给了他一个又一个的耳光。

朱元璋、莫茨中尉选择用“打”来惩罚“啰唆而长” 的人,当然不值得效仿,但也说明了语言啰唆的讨厌程度。我们应当认真研究一下说短话、做短文的学问。不然的话,就容易闹出这样的笑话来。

一位演说家口若悬河地进行了长达四小时的演说。当演说结束时,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演说家为自己的成功而感到十分兴奋,他拉住一个听众问:“您对演说的印象如何?”那个听众说:“演说很精彩。”

演说家更高兴了,追问道:“哪一部分最精彩呢?”

听众说:“最精彩的一部分就是最后的结语:先生们、女士们,我的报告完了。”

试想一下,听了这样的评价,那位演说家岂不是比挨打更难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