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顾自己拿好处

不要只顾自己拿好处

清朝著名的“红顶商人”胡雪岩,一生纵横官场与商场,黑白两道,上下通吃,做人真正地做到了“人精”的地步。他做人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便是“利益均沾,资源共享”,这才成就了一段不朽的传奇。

胡雪岩做生意,永远会把人缘放在第一位。 “人缘”,对内指员工对企业忠心耿耿,一心不贰;对外指同行的相互扶持。

胡雪岩对于金钱的看法有他独到的见解,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便是:与他人分一杯羹,好处共享。

有一次,胡雪岩打听到一个消息,说有外商运进来一批先进、精良的军火。消息马上得到进一步的确认,胡雪岩知道这又是一笔好生意,做成一定大有赚头。他立即找外商联系,凭借他丰富的经验和高明的手段,以及他在军火界的信誉和声望,胡雪岩很快就把这批军火生意搞定了。

正当春风得意之时,他听商界的朋友说,有人在指责他做生意不仁道。原来外商已准备把这批军火以低于胡雪岩出的价格,卖给军火界的另一位同行,只是在那位同行还没有付款取货时,就被胡雪岩以较高的价格买走了,使那位同行丧失了赚钱的好机会。

胡雪岩听说后,对自己的贸然行事感到惭愧。他随即找来那位同行,商量如何处理这件事。那位同行知道胡雪岩在军火界的影响,怕胡雪岩在以后的生意中与自己为难,只好推说这笔生意既然胡老板做成了就算了,只希望以后留碗饭给他吃。

事情似乎可以这么轻易地解决了,但胡雪岩却提出,把这批军火在外商那里谈的差价付给同行,相当于他从同行那里买的军火。这样那位同行就吃个差价,而不需出钱,更不用担风险。事情一谈妥,胡雪岩马上把差价付给了他,那位同行甚为佩服胡雪岩的商业道德。

如此协商一举三得,胡雪岩照样做成了这笔好买卖,不但没有得罪那位同行,而且博得了那位同行衷心的感谢,在业界声誉更高了。这种通达的手腕和高超的做人“心机” 日益巩固着他在商界的地位,成为他在商界纵横驰骋的法宝。

不乘人之危抢人饭碗是胡雪岩圆融的处事方式的具体体现。他一直恪守这一原则,使得他在商界中获得了极好的名声。

胡雪岩在外经商多时,尽管自己不愿意做官,但和场面上人物来往,身上没有功名会显得身份低微,这才买了个顶戴。后来王有龄身兼三大职务,顾不了杭州城里的海运局,正好胡雪岩捐官成功,王有龄就说要委任胡雪岩为海运局委员——相当于王有龄在海运局的代理人。

对此,胡雪岩以为不可。他的道理也很简单,但一般人就是办不到,其中关键在于胡雪岩会退一步为别人着想。胡雪岩直告王有龄,海运局里有个周委员,资格老、辈分大,如果王有龄卸任,应由周委员替代才是,如果胡雪岩贸然坐上这个位子,等于抢了周委员应得的好处。反正周委员已经被他收服,如果由周某代理当家,凡事还是会与胡雪岩商量,等于胡雪岩做了幕后代理。既然如此,就应该把代理职位赏给周委员。

这样一来,胡雪岩既避免了将周委员的好处抢去,也避免为自己树立一个潜在的敌人。所以说,他的“舍”实在是极有眼光和远见的。

利用同样的观念,胡雪岩还帮助了王有龄一次。王有龄官场得意,身兼湖州府知府、乌程县知县、海运局坐办三职,他在四月下旬接到任官派令,左右人等无不劝他,速速赶在五月初一接任视事。之所以有这等建议,理由很简单:尽早上任,尽早搂到端午节“节敬”。

清代吏制腐败,红包回扣、孝敬贿赂乃是公然为之,蔚为风气。风气所及,冬天有“炭敬”,夏天有“冰敬”,一年三节另外还有收入,称为“节敬”。浙江省本来就是江南膏腴之地,而湖州府更是膏腴中的膏腴,各种孝敬自然不在少数。王有龄四月下旬获派为湖州知府,手下各路聪明才智之士无不劝他赶快上路,赶在五月初一交接。如此一来,刚上任就能大搂“节敬”。

王有龄就此询问胡雪岩的意见,胡雪岩却说:“银钱有用完的一天,朋友交情却是得罪了就没得救!”他劝王有龄等到端午节之后再走马上任。

胡雪岩之所以这样建议是有多方面考虑的,王有龄不是湖州第一任知府,在他之前还有前任,别人在湖州府知府衙门混了那么久,也指望着端午节“节敬”。王有龄虽然可以名正言顺地抢在头里接事,抢前任的“节敬”。可是,这么一来,无形中就和前任结下梁子,眼前当然没事,但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发作。要是将来在关键时刻发作,墙倒众人推,落井猛石下,那可就划不来了。

胡雪岩心里非常明白,好处自己不能占绝,干什么事情都不能吃干抹净。一定要为对方着想,有好处时分给对方一杯羹,这样才不会结下怨仇,等失势时别人才不会落井下石。

一个人千万别做事做绝,好处得尽,这样的话,你得势时虽然做到了初一,但等你失势时人家就会做到十五,到头来说不定自己还会落得个悲惨的下场。所以,有好处时一定要分人一杯羹,这叫“与人方便,自己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