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发展时期(1949—1978年)

四、完善发展时期(1949—197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成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开始逐渐恢复发展。社会政治的变化与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武术在此时期的新兴发展,极大地推进了武术的现代化发展,使其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与革新以适应现代社会。该时期武术现代化发展跨入一个新阶段,同时也开创了武术与现代社会互动发展的新局面。

1950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把武术提上了中国体育工作的议事日程,倡导发展武术。1952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委”)成立后把武术列为推广项目,并设置民族形式体育研究会,对武术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挖掘、整理、继承与推广。1959年,我国开始实行武术竞赛制度,随着武术竞赛模式的逐渐成熟,竞技武术不断发展壮大,这使武术技术得到了较大发展。在此期间,武术团体、组织及群众武术活动也得到了较好发展,国家体委与部分省市体委均设立了专门的武术工作机构,如中国武术协会、各省市武术协会或研究会等。此外,中国武术在这一阶段还有效促进了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国际交往,呈现国际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同时,武术在学校教育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武术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如1961年颁布的《全国大、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规定了武术在各级学校中的具体教学内容及教学时数。除上述的武术教育、武术竞技、群众武术普及、武术组织管理、武术国际化发展外,武术科研及相关整理工作也有一定发展,如各式太极拳功用的研究、部分拳种的挖掘整理等。

然而,由于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等原因,在武术的恢复与发展工作中,我国一直采取“暂时收缩,加以整顿”的节制性发展方针。再加上“文革”期间,武术的发展受到了较大阻碍和破坏,很多武术资料被毁,一些拳种消失,武术发展一度陷入低谷,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武术的现代化进程。尽管如此,这一阶段的武术整体发展成就是突出的,已为其后续的现代化发展搭起了“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