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

41.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

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

________( )城代追决字〔 〕第 号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地 址:(住所或住址)        

你(单位)的 (实施代履行的标的) ,本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决定:□由本机关依法 (实施代履行的方式) □由 (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依法 (实施代履行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以及 (其他法律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的规定,代履行产生的费用依法应当由你(单位)承担。本次代履行费用共计(大写)__________元,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____日内, (代履行费用缴纳方式)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指南】

代履行费用追缴决定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被代履行人追缴代履行费用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写明实施代履行的标的、时间、方式。(https://www.daowen.com)

三、准确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

四、写明代履行产生的实际费用。同时应当注明代履行费用的缴纳期限及方式。

五、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六、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

第五十一条 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