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44.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

________( )城恢强执通字〔 〕第 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对 你(单位) 作出 (中止强制执行通知书名称及文号或执行协议内容) 。现因 (恢复执行的理由,包括中止执行的情形已消失或未履行执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或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恢复执行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名称及文号或执行协议等内容)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作指南】

恢复强制执行通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恢复强制执行时制作的文书。

一、准确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并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二、准确填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

三、写明恢复执行的理由及依据。(https://www.daowen.com)

四、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

五、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