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立案审批表

62.撤销立案审批表

撤销立案审批表

图示

续表

图示

【制作指南】

撤销立案审批表,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已立案的案件进行撤案审批作出的文书。

一、“案由”栏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涉嫌+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二、“案件来源”栏在对应来源方式前的“□”处划“√”。

三、“当事人”栏填写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其中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应当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https://www.daowen.com)

四、“案件调查摘要”栏写明案件调查核实的有关情况。

五、“撤案理由”栏写明撤销案件的原因,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说明其行为不应当追究行政处罚责任,并写明撤销案件条件的法律依据。

六、“承办人意见”栏应当有明确的意见,并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和注明日期。

七、承办机构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当写明同意、不同意或其他处理意见,其中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作出审批意见后签名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1月22日)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