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权利认知

(一)自我权利认知

您很明确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吗?

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只有30.1%的同学表示“很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 7.6%的同学懂得“法无禁止即自由”这一权利推定规则,总体上有37.7%的同学有正确的个人权利认知。而60.5%的同学只是“跟着感觉走”或者跟随道德指引。或者说更多同学是出于习惯来认识和享用权利,甚至还有1.8%的同学极端任性,缺乏具体的权利认知。由此可以判断,尽管绝大多数同学总体上有较强的权利主张,但是其中大部分同学没能形成具体、有效的权利认知。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很明确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吗? 交叉表

续表

从“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您很明确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吗”两者交叉统计数据看,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的四个不同学生群体,就各自“严格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推定自己的权利范围”与“认真学习过宪法,很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两个选项的有效百分比而言,印证了法律意识状态与受访主体对于权利正确认知之间的内在关联: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从“非常强”“强”“一般”到“比较差”四个等级层次的四个群体,关于权利正确认知两个选项各自有效百分比及其总和均依次降低,这充分说明受访主体越是能够正确认知权利内容与范围,其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也越高。

相对而言,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一般”和“比较差”的两个群体,更多选择了“不清楚权利内容,但凭良心做人做事,不侵害他人就没事”和“跟着感觉走,大概知道一些自己的权利”两个选项,这意味着更多凭借对伦理道德或者相关认知而感性把握权利及其内容的主体,其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更多是“一般”或者“比较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强”的受访非法学专业学生中有45.6%的同学分别选择了“不清楚权利内容,但凭良心做人做事,不侵害他人就没事”和“跟着感觉走,大概知道一些自己的权利”两个选项,也就意味着尽管自我认为法律意识强,但其中近一半学生并不能正确认知权利及其内容。甚至还有11.2%的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的同学选择了“不知道,但无所谓,想咋干就咋干”选项,这一有效百分比也远远超过其他三个不同自我评价群体的该项有效百分比。

这一交叉统计数据充分表明,对学生进行权利来源、权利推定规则、权利内容与范围等理论与知识的宣传与教育非常重要。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有效增强和直接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重要条件与有效路径。

您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交叉表

值得高度肯定的是,高达95.9%的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能够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之间一般关系。总体上,绝大多数同学能够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但还有2.6%的同学完全不了解权利和义务之间联系,再加上1.4%的同学有绝对权利倾向,所以有近4.0%的同学不能从权利义务相辅相成角度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

“令人费解”的是,“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您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交叉统计数据表明,受访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与其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关系的正确理解之间没有显示出正相关关系。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强”与“一般”和“比较差”的三个群体,在“您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三个选项的有效百分比结构高度一致,与此同时,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的学生,“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享受权利就要承担义务,承担义务是为了享受权利”正确选项的有效百分比比其他三个群体的该选项有效百分比均低了9个百分点左右,而另外两个错误选项的有效百分比均高于其他三个群体。能够对此进行解释的可能原因,恐怕还是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律意识水平并非完全基于其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以及权利来源、权利推定规则、权利内容与边界等理论与知识的理性认知。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交叉表

为科学评测学生权利意识状况,特别选择了两个主要调整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有否主动学习了解这两部法律角度判断其权利认知、权利要求等权利意识水平。

数据表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有效百分比仅为16.6%。同时,“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交叉统计数据表明,受访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水平与其有否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之间高度正相关。这一数据能从事实上支持如下判断:尽管绝大部分受访同学能够从一般意义上正确理解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关系,但是这一认知并非基于自身理论与知识的理性认识,因而大部分同学不能正确理解权利来源、权利推定规则、权利内容与边界等,更不会主动学习了解与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教育法》等基本法律,当然也正是因为缺乏相关理论与知识的理性认知,其自身法律意识水平必然受限。而表示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同学中,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较高的同学相对占有更高比例,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比较积极的同学中,更多人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两者之间的正相关当然符合两者之间的法理逻辑。所以,为有效提高学生权利意识从而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与法治素养,对学生进行具体权利认知的理论与知识教育非常重要。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 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将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下图表: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对《教育法》所列举的“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权利表示已经明知的占比总体上较高,有效百分比均在81.0%以上,而“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这一救济性权利的知晓学生比例相对低了近7个百分点,有效百分比仅为74.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一兜底性条款的选择最少,有效百分比为66.1%,也就意味着至少有五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受访学生对受教育者的一些具体权利并不明知。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交叉表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交叉表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位证书 交叉表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交叉表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交叉表

将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下图表:

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交叉表

将“您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吗”与“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进行交叉统计后数据表明,表示已经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中,对《教育法》所列举受教育者具体权利已经明知的学生占比反而普遍低于承认之前没有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生的有效百分比。就此恐怕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反证出实际上已经主动学习过《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学生可能更少。所以,就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对于受教育者主要权利的认知情况看,学生对于具体权利的认知总体上需要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关于相关救济性权利的理解与认识更要加强。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交叉表

续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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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位证书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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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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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 _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交叉表

续表

将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下图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交叉表

将“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您之前已经明确知道的,受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受教育者权利有哪些”交叉统计的数据表明,对《教育法》所列举的五个方面受教育者具体权利(包括兜底性条款)表示已经明知的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中,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强”和“一般”两个群体学生,每一项具体权利的有效百分比都非常接近,而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比较差”这一群体学生五项权利的有效百分比也均低于自我评价“强”和“一般”的两个群体。然而,相较于其他三个群体而言,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的这一群体学生,五项权利的有效百分比并没有呈现出理论上应有的结构状态:不仅其平均值在四个群体中最低,而且只有第一项权利有效百分比均高于其他三个群体学生,第二、第三、第五项权利的有效百分比则均低于其他三个群体,第四项权利的有效百分比仅仅高于自我评价“比较差”这个群体学生的该项有效百分比。总体而言,就受访学生此项交叉统计数据本身看,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比较差”的学生对于受教育者五项权利的“已经明知”占比只是在整体上处于最低水平,与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学生在受教育者五项权利“已经明知”的有效百分比上“各有胜负”,同时,自我评价“强”和“一般”的两个群体学生则非常接近。所以,这一数据再次说明受访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的高低总体缺乏足够理性认知的支持,也说明受访学生对于受教育者五项具体权利的认知也并没有受到自身法律意识状况直接积极影响。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交叉表

续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无疑直接关乎大学生在校期间一系列权益保障与义务要求问题。相关内容不仅在学校有关管理制度中被普遍体现,也会在新生入校后全面组织学习,因而本题设计应该能够更加准确评测受访学生权利认知等权利意识状态。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全面学习过,而且很重视其中有关规定对本人在校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所提供的保护和提出的要求”选项有效百分比仅为17.3%,“学校组织过《学生手册》考试,其中有相关内容,但考试后就不再关心”选项有效百分比高达61.6%,甚至还有21.0%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选择了“从没关心和在意过,也不知道有这一部门规章”。由此表明,对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部41号令仅有不到五分之一学生有良好认知并给予高度重视,六成学生虽然因为学校组织学习和考试对此有所了解但并未予以基本的重视,另外五分之一的学生则对此完全漠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部分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缺乏明确而具体的规则意识和义务观念。

将“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进行交叉统计,数据也充分表明受访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高低与其对教育部41号令的认知与重视程度直接相关: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强”“一般”与“比较差”的四个受访群体学生,“全面学习过,而且很重视其中有关规定对本人在校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所提供的保护和提出的要求”选项有效百分比分别为44.1%、23.7%、13.0%、5.8%,“学校组织过《学生手册》考试,其中有相关内容,但考试后就不再关心”选项有效百分比分别为:35.1%、61.5%、65.2%、55.0%,“从没关心和在意过,也不知道有这一部门规章”有效百分比分别为20.7%、14.8%、21.8%、39.3%。然而,即使是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群体学生中对教育部41号令有较好认知并给予高度重视的也不到一半。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校园内禁止张贴大、小字报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生纪律处分处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学校有权依法劝阻或制止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等活动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活动,均须经学校同意

将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下图表: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通过选取教育部41号令中与大学生直接相关的权利、义务性规定进行认知评测,上述数据表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对“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这一义务性要求选择已经认知的有效百分比仅为28.7%,“校园内禁止张贴大、小字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学校有权依法劝阻或制止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等活动”“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活动,均须经学校同意”有效百分比分别为55.9%、66.1%、75.7%、77.7%,而“学生纪律处分处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这一权利性规定的有效百分比也仅为75.5%。可见,受访学生对教育部41号令中相关权利、义务性规定的认知程度均较有限,个别义务性规定的认知比例不到30.0%。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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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校园内禁止张贴大、小字报 交叉表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交叉表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生纪律处分处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 交叉表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校有权依法劝阻或制止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等活动 交叉表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活动,均须经学校同意 交叉表

将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下图表:

您系统学习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吗?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交叉表

本表数据表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自我认同的对教育部41号令的认知和重视程度,与其对该令中具体相关权利和义务性规定认知程度,总体上呈现出一定的正相关性:六项权利义务规定有效百分比的平均值,按受访学生对教育部41号令的总体认知和重视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下降。但是,一方面,“全面学习过,而且很重视其中有关规定对本人在校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所提供的保护和提出的要求”群体学生,有效百分比的平均值(67.08%)本身不算高,只是略高于“学校组织过《学生手册》考试,其中有相关内容,但考试后就不再关心”群体学生有效百分比平均值(64.43%),甚至比“从没关心和在意过,也不知道有这一部门规章”群体学生有效百分比平均值(56.67%)只高了1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全面学习过,而且很重视其中有关规定对本人在校学习和生活过程中所提供的保护和提出的要求”群体学生有两项义务规定的有效百分比,还低于“学校组织过《学生手册》考试,其中有相关内容,但考试后就不再关心”群体学生的相应选项有效百分比。这进一步说明,受访非法学专业学生对教育部41号令中相关权利和义务性规定认知程度不高,而且相关内容的学习、教育效果非常不理想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 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 交叉表

续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_校园内禁止张贴大、小字报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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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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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生纪律处分处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 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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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校有权依法劝阻或制止未经批准的游行、示威等活动 交叉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_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活动,均须经学校同意 交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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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数据进行汇总,形成以下图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交叉表

本组交叉统计数据表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强”“一般”“比较差”三个群体学生,对于教育部41号令中除“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外的其他五项权利、义务性规定理解与认知的有效百分比及其平均值均呈依次下降状态,这无疑合乎两者之间的法理逻辑关系。然而,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群体学生六个选项有效百分比平均值最低,只有“除商业和旅游类校(院)系科(专业)可举办实习商店外,学生个人不得从事经商活动”选项百分比高于其他三个群体学生该项有效百分比,“校园内禁止张贴大、小字报”选项百分比略低于自我评价“强”群体学生该项有效百分比,“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等四个选项的有效百分比均比较低。“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选项中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比较差”群体学生有效百分比反而最高,其余三个群体学生有效百分比基本相当。这一数据结构状态尽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受访学生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高低与其对教育部41号令中有关权利、义务性规定理解与认知水平之间总体上呈正相关关系,但存在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学生有效百分比反而最低这种“反常”现象。另外,考虑到所有受访学生对于六个选项的有效百分比总体不高(最高的不到80%),充分说明关于教育部41号令及其中权利、义务性规定等内容的学习和教育需要着力加强,以有效提升大学生相关权利认知等权利意识水平。

您如何看待“山寨产品”?

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54.8%的同学选择“坚决抵制山寨产品,支持正版”,这已经是一个明显的社会进步。但是,仍然有43.1%的同学承认“偶尔因为贪便宜也购买山寨产品”,甚至2.1%的同学表示因为山寨产品“价格低廉”而“乐意购买”,这显然仍然是一个需要高度注意的不良现象,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亟待进一步加强。45.2%的受访同学并没有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这也同样从一个侧面表明不少同学尽管自身有较强的权利主张,但未必同时也充分尊重他人权利,而且这本身也是一个不能真正尊法、有效守法的问题。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您如何看待“山寨产品”? 交叉表

续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您如何看待‘山寨产品’”交叉统计数据表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一方面,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高低与其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程度总体上呈现正相关状态: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强”“一般”与“比较差”四个群体“坚决抵制山寨产品,支持正版”选项有效百分比依次下降,这无疑符合两者之间的法理逻辑;另一方面,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强”的两个群体学生,“尽量使用正版,偶尔因为贪便宜也购买山寨产品”选项有效百分比也分别达到22.3%、34.1%,自我评价“一般”和“比较差”的两个群体学生该项有效百分比则更高,分别为47.3%、60.7%。同时,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强”的两个群体学生“坚决抵制山寨产品,支持正版”选项有效百分比分别只有77.1%、64.3%,所以这也进一步说明受访非法学专业学生对待他人知识产权能够给予充分尊重的占比并不高,因而其尊重他人权利意义上的权利意识状态总体上并不理想。总体而言,既需要通过普遍增强学生法律意识以促使其更好守法并充分尊重他人权利,也需要通过具体法律教育,使其在更好尊重他人权利的同时自身法律意识水平得到提升,最终也使得自身权利意识更加全面、更加健康。

对于“人肉搜索”,您怎么看?

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尽管有73.1%的受访学生选择了“坚决反对”人肉搜索,但仍然还有26.9%的同学选择了支持或者放任,也就意味着有四分之一的同学没能很好理解并充分尊重他人隐私权等权利。而且“尽管这样不道德甚至违法,但是对那些咎由自取的人活该”选项有效百分比高达19.1%,另外还有4.2%学生选择了“很支持,让违法犯罪无处可逃”,也就意味着23.3%的受访学生自觉不自觉地选择了“报应型法”理念来认识和对待“人肉搜索”,同样也是一种法治理念落后的具体表现。由此,直接反映了受访学生在权利意识方面存在缺陷。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 * 对于“人肉搜索”,您怎么看? 交叉表

“您对自身法律意识状况如何总体评价”与“对于‘人肉搜索’,您怎么看?”交叉统计数据表明,受访非法学专业本科生中,就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强”“一般”和“比较差”的三个受访学生群体而言,他们的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水平,与其对“人肉搜索”认识与评价的合法性、合理性程度之间总体上呈现出正相关状态:三个群体“坚决反对,因为那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选项有效百分比尽管差距不大但还是依次下降。再次让人“意外”的是,法律意识状况自我评价“非常强”的受访学生群体,“坚决反对,因为那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选项有效百分比最低,“很支持,让违法犯罪无处可逃”选项有效百分比最高,甚至数倍于其他群体该选项有效百分比及其平均值,同时,“尽管这样不道德甚至违法,但是对那些咎由自取的人活该”选项有效百分比与其他三个群体差距也不算大。恐怕只能对此解释为,那些自认为法律意识“非常强”的同学事实上并不一定拥有科学、正确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起码本组数据显示其“报应型法”理念相对较为普遍。错误法理念之下,难有健康、正确的权利认知,其权利意识也必将存在缺陷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