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来信
家中来信
迈达谷108号
W.9.(1)
最亲爱的爸爸和简:
我上一封信看来都让你们无语了,因此,我尝试(胆战心惊地)解决眼下有争议的事端。你们到目前一定已经习惯了我那些激动人心的演说、缜密严谨的论证,我希望我可以不再用了。那个小怪兽给很多学校打了电话,这些学校都忙着要求老师熟悉新的数学大纲。那个达人接下来建议我在书店找份工,他会乘着假期四处问一问的。他说,那样的工,我可能还学到更多,我愿意同意他说的——他还说他和我明年可以来一些盎格鲁-撒克逊文学。你们觉得这个建议如何?
我去了杜伦的面试,挺好的。英语系那个面试我的家伙原来是爸爸以前的一个学生(斯旺西),说是见过我几次。我没记得他的名字,不过他长得有点怪,个子矮小,有一头微卷的黑发。我也得到了埃克塞特(2)一月的面试。哪个大学更好一点?我觉得杜伦真是个漂亮的地方,大学从各个角度看都非常的舒服。(3)不过,还是希望能被牛津或布里斯托尔录取。
离牛津面试只有四天了。我还没收到电报,看来我已经通过第一道关了。这下大概每个名额有三个正经的选手。这面试让我担心极了:令人耳目一新的与众不同,平实不张扬的中产趣味,迷人的天真,直率的就事论事,藐视天下的高深,不容杂质的真诚,低沉着嗓音的学究气,好玩的难以捉摸,睁大着眼睛的懵懂,我该是怎样的呢?如此神圣的学术氛围,我是不是该低下头表示庄重的崇敬?我该扮演哪个角色呢——深沉的真理求索者,下流的反英雄,愤世嫉俗的社会观察者,还是细致入微的美人欣赏者?不行,我想我还是……就……做我……自己吧。(4)
您(5)(简)的信就在我写这封信的中途到了,所以我稍微说几句。您得理解,替我做的安排通常伴随着某种形式的强制。我以为整个安排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我好。我接受了这一点——也有些缺憾——但当我明白最终有什么好处时,我开始怀疑整个安排的价值。我现在完全看清楚了,本来就不是那个意思。我确信小怪兽(他是个魔鬼)会想出更有趣的建议,我也希望我们横跨大西洋的智斗到此为止。
我现在的头发非常的短。虽然我的下巴更有棱角更有特点,我想我看起来像只特别令人讨厌爱发脾气的狒狒。
(打字机前坐了十一个小时后,换用钢笔加墨水)。
文艺一事。我想爸爸对多恩的看法非常傻。多恩肯定没有你的马维尔(6)那么“冷冰冰”。他太完美周全,没法提供你想要的激情。我觉得,马维尔在写之前就先解决了所有的感情,而多恩,我总是觉得边写边咬紧牙关。读一下《圣露西节》+《幽灵》,然后是《爱之定义》或者甚至是《致他羞涩的情人》,我想你就会明白一点我的意思。
第一印象:
康拉德:伟大的浪漫之力,乏味枯燥。
詹姆斯:善言+相当有趣+优雅。
我看完了“战争+和平”,觉得真他妈的不错——福斯特的“美妙的和弦”(7)疯了似的奏了起来。
顺便问一下,你们的礼物——我过些日子就寄走,你们等着收吧。
很多很多的爱。
马特×××××
(1) 这一段时间我在布赖顿和伦敦之间来回(乘坐一辆快要被淘汰的火车,叫“布赖顿美人”)。我似乎已经养成了在信中不写日期的坏习惯。而且我也已经开始用打字机。这些年下来,我打字快得都让人不敢相信了(小说家,尤其是那些写长篇的,应当得奖。不是奖励作品,而是奖励打字),每一行很少超过三个错误。不过在1967年12月,我还很不熟练。这儿我保留了一些奇怪的错误。这个年轻人总体上来说已经不再让我嫌恶了。他也不再是那么奥斯力克了:那个喜欢调情的体弱多病的家伙。不过他和我都变得越来越多话了。——原文注
(2) 1973年,露西·帕汀顿在埃克塞特大学读最后一年,英语专业。——原文注
(3) 这句话表现出来没什么抱负的失败心态更让我相信,当时我就打算去杜伦了。当时,布里斯托尔看起来全无可能,而牛津太高大上了。——原文注
(4) 此节的标点和排版,是基于原文,说明这是打字机打出的信。
(5) 以“您”译对简的指称,以“你”译对金斯利的指称,以示亲疏。
(6) 约翰·多恩(John Donne,1572—1631),英国玄学派诗人。安德鲁·马维尔(Andrew Marvel,1621—1678),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
(7) 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1927)中曾评论《战争与和平》:“稍稍读了点《战争与和平》,美妙的和弦就开始奏响,我们说不清到底是什么拨动了和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