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来信

大学来信

埃克塞特学院

牛津

1968年10月13日,星期三

最亲爱的爸爸和简:

见到你们俩,真是让人高兴极了——打那以后,我一直觉得挺兴奋的。特别是那天下午我上了课,华兹华斯对我跟你们提过的那个怕羞的小个子讨厌鬼没说过几个字。那人突着眼睛嘟着嘴巴地过了四十分钟后,试着蜷成一团球,哼哼童谣,对着小教堂上空的落日大惊小怪一番。所有这些也都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也就是说花上一个小时来讨论他读到《葬礼》时的情感。(1)

昨天校工清洗了楼梯,结果整条楼梯闻起来像是有谁刚吃了八九磅的芦笋跑上跑下在所有东西上面撒了尿。(2)目前什么都挺没劲的,因为麻仁膏(我的室友[真名:马任斯])对他的作业变得挺动感情的,我觉得自己得一直踮着脚尖小心翼翼才是。但是,他昨天得了某种急病——肝脏刺痛——说是因为吃的一些巧克力。他没法儿碰热辣的东西和酒类。不用说,我在房间里四处放满了打开包装的姜汁饼干、无花果、榅桲、土耳其软糖还有别的好吃的东西。要是再发作的话,他就得离开一年了。把他脸上的那副傻笑样除掉。

再次感谢好吃得不得了的中饭。爱你们,也一样爱普卢什小姐(3)

马特×××


(1) 亨利·金的诗(在我的原稿中,两边用了不对称的引号)。不要和彼得·波特同样出色的同名诗给混淆了。上述极其不地道的描写,现在看来令我惊惶不已,说的是我后来非常喜欢的一个人——而且这个人还是我最喜欢的十来位在世的诗人之一:克里斯托弗·里德。真是太对不起你了,克里斯。不过那时候,你真是个挺古怪的家伙,而我(我打赌你们都明白不过了)是个小个子的讨厌家伙。——原文注

(2) 我觉得这是从奥斯力克的存档中唯一一个进入小说的诗节:《雷切尔文件》。——原文注

(3) 这是简的宝石红骑士猎犬,常用名是“萝丝”。普卢什是它正式纯种的“姓氏”。这下你明白了吧:普卢什是一只出身高贵的狗。1968年,萝丝成年没多久。中年的时候,它变得非常的右翼。金斯利·艾米斯的《姑娘二十》(1971)中,对它有非常生动的描写(“长毛桶”)。书中的主人是罗伊·范德维恩,左翼作曲家,政见上特立独行。——原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