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道”理念产生的认识、社会与现实根源

三、“求道”理念产生的认识、社会与现实根源

中国古代史学“求道”理念如此强烈,并且一贯到底,这既有认识根源,也有社会根源,还有现实根源。史学的认识特点,是其产生的认识根源;宗法制度和神权政治,是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史学的致用特性,是其产生的现实根源。

先说认识根源。中国古代史学“求道”理念的产生,与史学认识具有主客体分离性特点分不开。历史认识的主体(史家)要达到对于客体(客观历史)的认识,只能凭借史料(包括遗物遗迹等),并且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而最终实现对于客体的认识。这样一种历史学主体的能动认识,当然不是摄影机和平面镜,不是简单地通过史料就能复制、观照出客观历史,而是一种创造性的“复原”,会打上认识主体个人的主观印记。道理很简单,认识的媒介史料是前人留下的带有主观的东西,而认识的主体是现实中的人,他有自己的历史观、世界观、现实立场、知识结构、情感好恶等等,这些都是左右或影响主体认识客体的种种因素。也正因此,历史认识一定是具有强烈主观性和主体能动性的;而“求道”,便是这种主观性的一种体现,是史家对于历史的一种价值或道德判断。

再说社会根源。史家是社会的一分子,社会是史家活动与思想的环境。中国古代史学“求道”理念的产生,离不开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宗法制度与神权政治则是其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中国的宗法制度产生于西周,延续两千余年,对于中国古代社会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种宗法制度的特点,即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伦理道德为规范,构建起家国一体的等级秩序。在这样重视血缘、伦理和等级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与道德观打上了深深的宗法社会的这些烙印,自觉以纲常伦理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反映到历史编纂中,史家们自然会以此为指导,去记述和评判历史。

神权政治则是中国古代社会另一个重要特点。早在夏商周三代时期,神权政治已经流行。三代的君主都以“服天命”“受天命”自居,周初开始懂得天命可以转移的道理,知道保民对于“永保天命”的重要性。秦汉以来,随着“人”的逐渐觉醒,天命观念开始受到冲击,人的价值得以重视,然而天命王权思想却依然流行。汉儒董仲舒通过宣扬天人感应理论,将天树立为具有意志的绝对的权威,而君王的权力来自天,作为天子来治理万民;汉代经学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神学化的经学,并且最终走向谶纬化、迷信化,故而汉代社会神权政治味道很浓。魏晋特别是宋代以后的中国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认识的提高,天命观念逐渐淡化,却始终没有退出历史舞台。古代社会这样一种浓厚的神权政治,必然会对史家的历史认识带来影响,而班彪的“神器有命”说,则代表了中国古代史家对于王权的一种普遍认识。

后说现实根源。史学的目的在于致用,追求道义是史学致用的需要。中国古代史学之所以发达,是因为统治者认识到了史学的致用功能,从而大力支持,由此造就了官方与史家修史的兴盛。而中国古代史学的致用,它要求史家一方面要如实直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从历代兴亡中找到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从而以史为鉴、以史资政;另一方面,它也要求史家对历史作出符合统治需要的价值或道德判断,彰显符合统治需要的时代伦理。历史编纂自觉维护纲常伦理道德,便是遵循社会等级秩序、维护社会等级关系的需要;而宣扬天命王权思想,则是为了解说王权的合法性的需要。一言以蔽之,中国古代史学的“求道”,是为了服务于古代社会现实政治统治的需要,是时代伦理的绝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