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道”理念的合理性
那么,中国古代史学的“求道”理念有没有一定的合理性呢?答案是肯定的。首先,“求道”是史学的固有属性之一。在中外史学发展史上,纯粹的“求真”史学是不存在的,它一定会打上道义的烙印。当我们在研究二战历史时,史家们对于希特勒屠杀犹太人,对于日本法西斯在中国南京施行的大屠杀,会从道义上对这种反人类的行为作出谴责、挞伐。在这个过程中,相对于具体历史细节如屠杀数字、人员类别与国籍等等的史实上的求真来说,这种道义上的定性更为重要。
其次,中国古代史学“求道”的具体内涵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就维护纲常伦理道德而言,我们认为任何社会都需要有自己的道德规范,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保证。中国自古就是一个农业社会和大一统国家,如果没有一种伦理道德来维系,农业社会文明的发展和大一统国家的巩固,都是不可想象的。从这个层面来讲,史家自觉维护纲常伦理道德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就王权合法性的神意解说而言,这一方面有助于新兴政权的巩固。在中国古代,只有通过神化王权,才能建立起王权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使王权受到普遍的尊重,从而有助于巩固新兴政权。另一方面也是重民政治的一种神意化表达。由于王权的至高无上在现实中找不到一种制衡的力量,人们便通过天来加以制约。君权天授其实是把双刃剑,它一方面可以建立起君主的绝对权威,一方面又让君主置于天的权威之下,按照天的意志治理万民。而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人们将这种天志普遍解释为民志,所以董仲舒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18],其实这也是自《尚书》以来中国古代进步的史学家和思想家都普遍懂得的道理。
【注释】
[1]《左传·宣公二年》,《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
[2]《孟子·滕文公下》,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版。
[3]《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1959年版。
[4]《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5]《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6]荀悦:《汉纪》卷二十五,《成帝纪》,载《两汉纪》上,中华书局2002年版。
[7]袁宏:《后汉纪·自序》,载《两汉纪》下,中华书局2002年版。
[8]范祖禹:《唐鉴》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9]李方子:《资治通鉴纲目后序》,载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四库全书本。
[10]刘知幾:《史通》卷七,《曲笔》,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11]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八,《答甑秀才论修志第一书》,叶瑛校注本,中华书局1994年版。
[12]参见拙著《中国史学思想通史·秦汉卷》第五章《司马迁的史学思想》,黄山书社2002年版。
[13]《汉书》卷一百上,《叙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14]《汉书》卷一,《高帝纪下》,中华书局1962年版。
[15]荀悦:《汉纪》卷四,《高帝纪》,载《两汉纪》上,中华书局2002年版。
[16]刘知幾:《史通》卷八,《书事》,浦起龙通释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17]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六十五,《葬论》,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
[18]董仲舒:《春秋繁露》卷第七,《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苏舆义证本,中华书局199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