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石与焚书:政治对史学的利用和干预

二、刻石与焚书:政治对史学的利用和干预

秦始皇善于借鉴以往的历史来建立皇朝的各项具体政治制度,同时他又重视控制现实的历史学来为巩固政治统治服务。出于“颂今”的需要,他重视历史记述,利用历史学;而当历史学不利于秦皇朝统治时,他会非常残酷地加以扼杀。刻石与焚书,充分反映了秦始皇既重视利用历史学为其封建政治统治服务,又惧怕历史学会不利于甚至威胁他的封建政治统治这一矛盾心理。

先说刻石。刻石是秦皇朝的一种特殊的历史记述。秦始皇称帝总共才只有十二年时间,他却先后五次巡游天下,七次刻石纪功颂德,这在历代帝王当中可谓是绝无仅有的。频繁地巡游刻石纪功颂德,无疑是反映了秦始皇对“颂今”工作的高度重视。他要以这种特殊的历史记述方式,来为后人留下一篇篇歌颂始皇帝、美化秦政的史文。因此说,刻石于名山胜地,这种形式体现了秦始皇的一种强烈的历史意识。而碑文的内容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秦始皇的治国思想,而且也反映了秦始皇的历史思想。秦始皇七次刻石所表述的基本治国思想有如下两个方面:其一是“作制明法”以治理国家。如泰山刻石云:“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休饬。”琅琊刻石云:“端平法度,万物之纪。”芝罘刻石云:“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纪纲。……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会稽刻石云:“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13]刻石所言之“法”,即包括国家法令,也指各项制度。秦始皇强调法的绝对权威,其实就是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因为秦朝的法是根据秦始皇的意志来制定的。因此说秦始皇“作制明法”以治理国家的思想,其实就是高度专制集权的思想。其二是“行同伦”以规范社会。如泰山刻石云:“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静,施于后嗣。”琅琊刻石云:“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六亲相保,终无寇贼。”会稽刻石云:“遂登会稽,宣省习俗,黔首斋庄。……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洁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修经。黔首修洁,人乐同则,嘉保太平。”[14]从以上刻石所宣扬的“行同伦”思想来看,我们似乎无法想象这就是以法治国的秦始皇所宣扬的治国思想,因为它同儒家的重伦理的思想几乎是一致的。其实这是我们对秦始皇治国思想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我们认为秦始皇重视以法治国,但他并不否认人伦规范对社会治理的作用,刻石的内容便是一个最好的证明。从史书记载来看,秦始皇还重视对皇子们进行人伦教育。如秦始皇死后,赵高劝立胡亥,胡亥最初还是犹豫的,他说:“废兄而立弟,是不义也;不奉父诏而畏死,是不孝也。”当长子扶苏见到赵高伪造的让他自杀的秦始皇遗诏时,他没有接受蒙恬让他“复请”的劝告,而明确表示“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15]胡亥和扶苏的言论足以证明他们是受过人伦教育的。我们只能说秦始皇由于过分注重法治,致使人伦规范力行不够。同时,他以礼义教化的方式来规范人伦,而以严刑酷法来维护制度,侧重点各有不同。

秦始皇刻石所体现的历史思想也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歌颂大一统。如琅琊刻石云:“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宇。”芝罘东观刻石云:“武威旁畅,振动四极,禽灭六王。阐并天下,甾害绝息,永偃戎兵。”碣石刻石云:“皇帝奋威,德并诸侯,初一泰平。”会稽刻石云:“皇帝修烈,平一宇内,德惠修长。……圣德广密,六合之中,被泽无疆。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16]从这些刻石所云可知,秦始皇对他所完成的统一大业是感到无比自豪的,认为这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功业。他颂扬大一统,当然是为自己歌功颂德的。但是,希望国家统一,这又是当时广大人民的一种普遍愿望。而秦始皇完成了国家的统一,这无疑是顺应时代和合乎民心之举。其二是宣传“顺承勿革”的历史不变论。如泰山刻石云:“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修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芝罘刻石云:“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芝罘东观刻石云:“常职既定,后嗣循业,长承圣治。”会稽刻石云:“皆遵度轨,和安敦勉,莫不顺令。”[17]从这些刻石内容来看,秦始皇是要为后代定立法式,并训诫后人要“永为仪则”“顺承勿革”。众所周知,过往的秦国是一个具有变革传统的诸侯国,秦始皇则是一位具有变革思想的帝王。然而,秦始皇重视变革旧有的制度,却不愿后人变革他所创下的各项制度。如果说面对过去而言,秦始皇是一位历史变易论者的话,那么面向未来而言,秦始皇则又是一位历史不变论者。

再说焚书。秦始皇对待历史学的态度是既重视又恐惧。他重视历史学,是因为历史学能为他的政治统治服务;他恐惧历史学,是怕人们借古论今,而不利于甚至威胁到他的政治统治。秦政的主要特点是法治,是集权,独断专行的秦始皇是容不得人们借用过去的历史来议论朝政的。因此,他认为消除对历史的恐惧感的最好办法莫过于推行愚民政策,使民众没有历史知识。秦始皇的焚书,是他推行愚民政策的一种必然结果。秦的焚书,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事因博士淳于越议封建而起,丞相李斯由驳封建之议转而对“私学”道古害今进行发难,进而提出了焚书的建议。李斯禁私学的理由是:

古者天下散乱,莫能相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18]

这段话主要说明了这样几层意思:一是认为过去“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是“天下散乱”导致的结果;二是认为现在天下已经统一,应该“别黑白而定一尊”,不应该允许议政非主的私学继续存在;三是指出不禁止私学的后果将是:“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在李斯看来,禁止私学的最好办法就是焚书。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所焚之书一是六国史书,即所谓灭人之国必要灭人之史;一是《诗》《书》和百家语,这些都是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先秦典籍。由此不难看出,李斯的焚书,其实就是灭史。从上述李斯提出的禁私学的理由和焚书的具体主张来看,都与秦始皇推行的愚民政策是完全吻合的。也正因此,李斯的建议立即得到了秦始皇的采纳。

秦始皇的焚书,正如陈其泰所说:“即是以残暴的手段对不利于秦朝统治的历史记载实行干预和禁绝,企图把民众变成没有历史知识、不懂总结历史经验、可以任意摆布的愚民,以达到毫无阻碍地‘别黑白而定一尊’、加强专制统治的目的。”[19]然而,秦始皇推行愚民和文化专制政策,以政治的力量来灭绝以往的史籍,并没有达到巩固皇权统治的目的。当秦皇朝二世而亡时,他的毁史的文化专制政策也随之被埋葬了。

【注释】

[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4]张华松:《秦代的博士与方士》,《孔子研究》1999年第1期。

[5]《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6]许殿才:《说秦史学》,载《史学史研究》1997年第2期。

[7]《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

[8]贾谊:《新书·过秦中》,载《贾谊集》,王洲明、徐超校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

[9]《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0]《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1]《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2]《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

[1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4]《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5]《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

[16]《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7]《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版。

[18]《史记》卷八十七,《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版。

[19]陈其泰:《秦汉史学和秦汉政治》,载《学习与探索》199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