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论》首章
英哈因秃曼 Hyndman 著 齐民社同人 译
近世言社会主义者,必拥阐历史事实,研究经济界之变迁,以证资本制度所从生。自马尔克斯以为古今各社会均援产业制度而迁,凡一切历史之事实,均因经营组织而殊,惟阶级斗争,则古今一轨。自此谊发明,然后言社会主义者始得所根据。因格尔斯以马民[1]发见此等历史,与达尔文发见生物学,其功不殊,诚不诬也。当今之世,其确守马氏、因氏之学派者,有英人哈因秃曼,乃社会民主同盟之首领也。当数载以前,彼于中央会堂(即社会民主同盟之总会所)演说生产方法之变迁,嗣作《社会主义经济论》,将讲演之词,悉行列入。观其所述,大抵于古今制度,讲述其变迁之由,并援引事实,互相证明,谓之经济变迁史之大纲可也。今中国言史学者鲜注意经济变迁,不知经济变迁实一切历史之枢纽。凡观察一切历史,不得不采用哈氏之说也。兹将哈氏此书第一章译为汉文,用备学者之观览。(凡比正文低一格者均哈氏自注之文)译者识。
第一节 共产制之再来
予此次所演之序论,其所命之题,名曰《生产方法史之小观察》。
今之世人,以为现今之富,其生产之法,由古代共产制破坏后,代以财产私有制,此一定不可更易者也。然依予所记忆及闻之教育家者,则现今之生产法(即以交换利益为目的之生产也)已行之数千年,由希腊、罗马、加尼基、埃及诸帝国以来,自于十九世纪之末,相沿未已。如近今伦敦所行,足证此形式思想之存在矣。此予之所研究者。今欲全废此制,此至可慰者也。盖近今经济学之历史派,已排除旧派之实验说,于古来社会经济之状态,说明其变迁,并以此时代生产之思想及方法与他时代相拟,而得其理蕴。今虽不必赘言,然吾人犹希冀现今之愚论,日即消灭,而代以精密之思想,非故为穿凿之谈也。
于古代诸人种,想像其社会组织,旁及产业与社会之关系,而加以解释,此至难之业也。幸吾人生于今日,可由澳州[2]之原人、南阿之蛮族、哈达科尼亚之土人、印度之山人与英、美(资本文明最发达)者互相推勘,则各时代之社会组织,可于现今之世界观其全也。
人类社会之初期,确为共产制。此今日普通之智识也。
撒翁拉波慈克、达伊伦、哈巴秃·斯宾塞耳、列微斯毛尔肯、弗恩马鸟列尔、巴细欲弗温诸学者,均言社会最古形式为粗大之共产制,确无丝毫之疑义。
今吾人于诸种财产私有制,考其未来之发达,并及人类所趋向,知其必归于共产,而此等共产制则更为高级之组织。故吾人际此过渡之时代,对于古代共产制有特殊之兴味。
诸君试观于自然界之发展变,凡无机界、有机界,其尽点之处与发端之处均为同一之形式。例如就谷物而言,先播米粒于土中,渐次萌芽,嗣后则产多数之米粒,但此一穗一米,较之所播一粒之米,所益多矣。
又观于天空界,如星云由一星体而出,及复其原态,则为诸种之星群,此其例也。
凡有机界及动物界亦与此例相同,岂非自然所呈之法乎?
故社会主义者依此法则以考人类社会之发展,知其必以共产制为适用。此决非无稽之说。盖人类社会最后之发展,其所呈形态,虽与中代不相符,或转与原始所经者相近。特上古共产制,因生产力未充,致流为狭隘,仅行之于一种一族间;今以智识广远,交通密接之结果,利用自然之进步,为高级之组织,以成世界共产制。
吾人于资本家生产时代之初期及中期,以测其未来之现象,以为初期共产制既为私有财产制所从生,及其最终必又成高级共产制。
世之区别进化与革命者,以为进化之社会主义与革命之社会主义,其说各殊。此辈所用之学系,不以科学之社会主义为基。此误解社会进化之理论者也。夫革命之起,即社会之进化,此由内外两方面相迫而生,乃刻不容缓者也。由此而进,则达完全变易之期。
此非由时机之熟,则一人或一群决不足以起革命。惟各依社会之发展,以活动其意识,则革命之强力决不可避,固较平和之进步为便也。
今欲询其方法之若何,则凡一切成功之革命,于昔时旧社会间,已久蓄潜滋之力。惟观察者鲜加注意,或视若罔睹,且对于新主义,拒其合法之发表。然斯等新主义,恰如卵中之雏,孵化发育,而其最后,则必用几多之强力。昔马尔克斯喻之曰:“强力者,进步主义之产婆。彼孕于旧社会间之新社会,乃凭此以取出者也。”又就其他方面言之,则强力者,又保守主义堕胎之物,乃压灭旧社会间所孕之新社会者也。但避此强力,宜循又何?法则必有与彼相伴而生之一物,此所生之物,固人人之所欲早闻者也。
译者案此节之旨,在于由上古共产制,推测未来之社会,知其必为高等之共产制。彼所举之证,如米粒及星云二例,最为确当。因思中国古哲,恒言欲反世风于上古,以为世运推移,无往不复,默与此学理相符合。惟不知返古以后,其形式则较古代进化耳。
又案马尔克斯等作《共产党宣言》,时于原始共产制尚未发明,故彼之所言,仅以阶级斗争之社会为限。此书所言,诚足以补其缺矣。
第二节 上古之共产制
吾人于古今相沿之私有财产制,不复赘言,惟对于古代共产制,则有特殊之兴味。世之论者,恒以一切人类,处于私有财产制之下者其日长,处于共产制之下者其日短,故人间共产制之历史,仅太古之事。然就吾人所知者言之。
依们尔旨氏所推算,谓人类生活若历十万年,其中九万五千年属于共产制度时代。
又人类处此共产制之下者,当夫由最下级之蛮族,进入文明之境域,其生产诸机关,为一家族及一种族所有,以分配团体内各人民,以供其必要之需。故社会单位(若家族及种族)虽恒与他族斗争,然其各小团体内,则互相调和。其结合之纽,非因财产也,亦非因地方之区画也,仅因血统之关系耳。
近世美术工艺之基础,今渐一切发明,然此皆昔日共产制之下所使用者也。依社会主义之下所发明,而推其进步,可以考见人类初期之历史。
利用人间自然力而发明者,若车若弓,其巧妙均达极端,然皆共产时代所发明。
若船若帆若梶,若櫂若板若火若织物,旁至土木之建筑装饰,谷类之耕作,动物类之饲养,金属之锻冶,亦发明于斯时。
近世工业大经营,孰非据昔人所营之基础而设立者乎?若原始共产人无此事业,无此发明之天才,则今日之人类或犹以皮毛为衣、以鲜鱼为食,亦未可知也。
农业也,制造业也,均由人间生产力而发达者也,然其原因则由于永久相续。
例如芜及马铃薯之栽培,人工草类之养成,作地之交代,家畜饲养之进步,鱼及盐物之保存,鳕鲱(鱼名)、大海物之捕获,此等发明均由多数人类施勤勉之共同观察。特最后之成功,则为少数者之激倖,而获发明大家之名耳,实则乃几千万人之功也。又如自然力之利用,生产之增加,其最有功者,若发明分业,若省择土地之气候便利,若省约工场、制造厂之劳力。然均人类社会一般思想进步之结果也,决非数人所能为。
船运及航海之事,亦与此同。(https://www.daowen.com)
如磁石发明者为谁?原始以木作舟者为谁?均非今日所能知。又如制器以测天,作帆以行水,均由小进步之功集累而成,以贡献于人类全般之社会。
其他工业上机械之发明,亦正与此同例。
如车之为物,均由单纯之机械,进而为蒸汽、电气及机械制造之大机械。凡一机械,必与他机械竞胜,然均忘发明者之名,惟其效则永远存在。
今日之吾人,关于事物小进步,恒尊崇其造作之人。至于真劳动及真发见者,则之名罔得而知矣。
要之一切人类之进化,均由此时代与他时代相连续者也。以劳动为平易,则遗传之习练也。至于大发见大发明,则均依数万人之努力而达其目的者也。彼等个人,往往于一切之事,视为一己之事业,应取权利为报酬。岂知依人间之进步,以考社会发达之历史,则人类之互相关系联续而莫分,固昭然可知者也。
近世资本家发明产业、商业诸制度,此诸制度之基础,悉成于共产制度之时代。又原始共产制至于今日,尚有数种之遗留,其研究至为便利也。
例如澳洲原(名人耶布屋利鲜斯)共产制,无一定之居,为乱暴及不安之生活。然所有武器,颇为奇妙,则行社会制度之效也。
是等游牧人种共产制,虽程度至低,而社会生活亦极低下。然彼等之生涯决非不幸,盖彼等亦有生活之乐也。
如印度人南阿诸族及纽西兰人,均于粗暴共产制之下,产生各派之人类。又如新梅替细科及耶利畜拿之印度人,以极平和之人种,居共产村土垣之内,以送其安乐之生涯。夫彼等之生产力固属甚小,然巧于野耕,有共产游步地及花园,并将食物分配于一村,以备不时之隐,别贮蓄玉蜀黍。故生产力虽小,然以共同之经营,各得其相当之安乐。
印度半共产村其人类均享受完全幸福,乃彼国历史家所证明者也。故生产虽小,然住民之幸福则出欧洲市民之上。
播尼细耶地方于二三年前,犹行古代共产制,不知资本及交换为何物。然彼族为利益计,亦克成大业。据努独普耶所称,则彼族所造无钉大船至为巧妙,制造之期约二年余,制造之人均由业农、业渔、业织之人供其衣、食、住,其船既成,亦为一族所共有。故少数者不劳而获食,多数者劳力而苦饥,此等罪慈确为彼社会之所无。
然纽西兰特及播尼细耶之或部分,此酋长与彼酋长之间,恒互相赠物。依此事实,则个人私有之风已开其始。然此等变迁,历时甚迟。若斯时之民,对于个人生产之方法,未有不出而抵抗者也。
译者案此篇所述上古共产制,恒依原人之社会证明。今案中国之社会,至于今日,亦有沿共产制度之风者。试述之如左,以备参考。
一、乡镇之民,恒聚同族者千百户于一所,均有共通之产业,为阖族人民所分享,此同族之共产者也。
二、滇、黔、湘、粤边境,会党杂居、既入彼党,无论行经何地,与同党相值,则居处饮食,均可自由,此同党之共产者也。
三、僧徒持有度牒者,无论行经何省,凡寺宇所在,腹饥则食,躯倦则休,此僧侣之共产者也。
此外则蒙古各部纯为共产之风,北方各省亦间存此制,则上古确为共产明矣。










[1]马民,当作“马氏”。
[2]州,当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