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和体现的关系

四、体验和体现的关系

(一)相互依存、辩证统一

演员实现对角色的创造,就是实现对角色的体验和体现。体验和体现是一个整体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辩证统一。

没有体验则无从体现,没有体现也看不见体验。戏曲界有一是神,一是容,神是内在,容是外表,神贯而容动之说。[27]于是之也曾这样说过:“内心是看不见的,你所体验到的内心,哪一个不是通过他的外形叫你看到的?哪有不经过外形的内心啊?……内容和形式是辩证法的一对范畴,离开形式,内容就不存在了。”[28]体验依附于人物的行为体现出来,因此,没有体现就没有人物形象的产生。人物还得富有鲜明、准确的性格色彩,否则体验就会变成魂不附体的幽灵。

因此,体验是创造角色的基础,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体现才是演员创造角色的目标。演员创造角色应结束于外部性格化的构成。可以说,体验和体现是以内要外、以外看内、内外结合、相互依存的。在一个角色的创造中,如果演员对人物的思想情感没有深刻的体验,那“表演”出来的体现也必然是虚假、造作、拙劣的技巧卖弄,不仅不会创造出鲜活的人物形象,甚至会歪曲、糟蹋原剧中的文字形象。因此,演员在创造角色时,既要深刻体验人物的精神世界和思想感情,又要有鲜明、准确的外部体现。只有遵循这一表演创作上的规律,才能创造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来。

(二)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体验和体现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体验角色是创造人物形象的基础,而它又是通过体现来传达的,因此体验角色的对与错、深与浅,都将影响体现角色的程度。体验对体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符合人物行为逻辑的、符合规定情境的、符合人物心理状态的外部体现也会引发情感的产生,引发演员对角色的内心体验。演员在表演创作中通常是先产生内心的愿望,然后通过外部动作表现出来。但也存在相反的情况,某些外部动作会引发演员相应的内心情感,外部动作激发内在体验,这是由形体的体现进入内心的体验。演员在人物形象的创造中,有时会先找到某些体现方式,尤其在人物的外部特征、行为方式、情感表达、语言特点等方面。演员在进行这些外部动作体现时,也会引起他(她)对人物内心的体验,帮助演员进入创造角色的状态。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员董行佶在创造话剧《悭吝人》中阿巴贡的形象时,首先找到的是人物的眼睛:长长的眉毛下一双不停闪动着的眼睛,总是发出猜疑的光。关于体验与体现在表演中的相互作用,他是这样体会的:“如果对于角色的情感体验已经有了几分,而在这时发挥出来的外部技巧又会刺激了我,几乎在同时我的感情马上更强烈。这就是说外部动作本身可以诱发、丰富内心的感受。所以我认为无论从内到外,还是从外到内,‘内’、‘外’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而不应该是对立的。”[29]

演员在创作中,通常是先产生内在的愿望,然后将这种内在的愿望表现在外部的行动里。也就是说,真正的情感在内心产生,再通过身体呈现出来。但体验和体现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有时难分先后。因此,演员对于不能马上产生感觉的角色,可以不从内到外,而是从外到内、内外交织地去贴近人物。

至于说是从内到外还是从外到内,这只是在表演中如何寻找切入点的问题。实践告诉我们,在对同一个角色的创造过程中,有的时候先体验到了内在的情感,需要继续寻找体现的手段与技巧;有的时候先从外部动作入手,接着又体会到了人物的内心感受;有的时候是内外同步向前发展。总之,体验和体现是难以分先后、无法分阶段的,它们是相互启发、相互引导,生存在一个整体里并且共同前进的。著名戏剧家焦菊隐指出:“人物在演员的内心与外形上,是逐渐发展起来的,是不平衡地向上发展起来的,是内在与外在有机地联系着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是从一点一滴的变化,发展成为整个的变化,从量的变化发展成为质的变化,从内在力量的矛盾发展成为统一的性格……”[30]著名戏剧家金山对体验和体现也曾有过简明的概括:“没有体验,无从体现;没有体现,何必体验;体验要深,体现要精;体现在外,体验在内;内外结合,相互依存。”[31]他们都道出了体验与体现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