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帝国晚期的基督教
基督教自传入中国以后,引起的问题和冲突总是与基督教本身联系在一起。许多传教士将这些冲突贴上“迫害”的标签,大多数绅士却把它们看成一种自卫或反击。不管怎么说,19世纪晚期中国大城市的传教士和基督徒的确命途多舛。在南昌(1862)、扬州(1868)、天津(1870)、福州(1878)、重庆(1886)、大运河及长江沿岸城市(1891)、成都(1895)等地城内或城外附近都发生过流血冲突和教产被焚事件。发生在城市的这些事件反映了这场冲突的规模、强度及其持续性。
这些充满血腥味的历史记载并未被忽略,有学者研究后得出结论:绅士是反基督教的,普通百姓也痛恨基督教。例如,赖德烈(Kenneth Scott Latourette)和柯文(Paul Cohen)就提到,绅士经常煽动针对教士和教徒的骚乱。绅士能够轻易如愿,是因为他们所称的这群奸猾狡诈之徒倚仗教士撑腰,欺侮乡邻,地方官府也需另眼相看。由于与周围人关系紧张,教徒要么分开来住,要么只能聚居在一起——就像“国中之国”。(1)
实际上,我们对基督教在草根阶层的命运以及普通教民与平民之间的日常交往知之甚少。在相当长时期内,关于基督教是如何在小城镇和村庄生存的,哪怕仅就一省而言,也没有人论述过。为了填补这个空白,我的研究重点放到了1860至1900年的江西省,在这个重要时期,该省乡村教徒数量陡增,引发的问题也加剧。(2) 我将检验以下一系列假设是否成立:乡村教徒经常受到绅士阶层挑动的骚扰;生活在乡村的中国教徒都是些处在社会边缘的麻烦制造者,他们应该受到周遭愤怒群众的排挤;教徒自愿或不自愿地与他人隔离。
一些新材料可能会对这些假设构成挑战,它们来自对江西小城镇和乡村地区教徒的官方记载。在清代负责管理外国事务的部门——总理衙门的档案中,就有许多关于江西乡村基督徒的重要原始材料,这些材料以往常常被人忽视。从这些材料中可以看出三个问题:第一,绅士并不常常卷入和教徒有关的案子,或者说与其发生牵连;所谓的反教案件既不是由绅士挑起,也不是针对教徒。恰恰相反,它们通常不是因宗教问题引起的,而是因为一些特殊的世俗问题或个人原因导致。这些案件的内容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以往不同的视角来看待教徒的日常生活:他们与平民正常交往,而不是相互敌对,冲突不断。第二,中国教徒不是社会渣滓,他们来自于各个阶层,有着各种各样的背景。他们和教外人在社会交往和商业往来中有着广泛接触,即使有时会产生一些矛盾,就地方社会看来,也是司空见惯;就性质而言,与日常生活中的其他矛盾没什么两样。第三,教徒与不信教族人和邻里的日常频繁接触也表明,他们并没有形成独立的小王国,相反,多数中国教徒继续与普通人比邻而居。事实上教徒只占其居住地区人口很小的一部分,即使举行宗教仪式,也是在当地正常生活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显然他们如愿以偿,尽管确实偶尔会有一些小摩擦。
19世纪后40年中,除了60年代的南昌教案之外,江西发生的涉及基督徒的问题不能归结为由绅士发动的,或是群众性的反教(或反洋)运动。以下各章的材料证明,乡村居民能够接受,或者至少适应本村的基督徒。这种接受和适应,是否是教会迈向本地化的一个小小进步?还是它只是江西特有的现象?(3) 中国其他省的普遍形势是怎样的?如果也有类似状况,它对最终导致中国20世纪初及以后变革的力量的出现有何意义?这些问题仍有待探讨。基督教在江西乡村地区发展的同时,乡村绅士也在加重对农民的剥削,乡村地区的不满和反抗风潮最终演变成席卷每一个人的革命风暴。江西教徒历经动荡能够生存下来,仅仅靠传教士的保护或信仰的力量是说不过去的。我相信,它是由于乡村社会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广泛的相互适应所致。从我对江西的研究来看,我认为,1900年以前,基督徒基本上是被乡村社会接纳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