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的修建和礼拜地点

一 教堂的修建和礼拜地点

神父和地方教会在哪里修建教堂,举行宗教仪式,无疑是乡村社会民教关系的内容之一。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不仅涉及条约中规定的教会权利,还和天主教在江西城乡传播引起的社会文化变迁有关。江西教堂和小堂的修建集中反映了传教士在传教过程中遭遇的问题,从中也可看出基督教适应地方社会的过程。

(一) 江西乡村:不同地方,需求各异

1858年和1860年的中西方条约签订后,传教士被允许进入中国内地,并收回一个世纪以前被没收的教产。因此,1860年以后,天主教传教士希望能在主要的政府行政中心城市或附近生根立足。(1) 教士们这样做有以下理由:以前的一些教产就在这里;这些地方靠近水、陆主干线,交通便捷;此外,在这些地方更易于与官员接触和与领事馆交流;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在官绅阶层的权力中心传教,至少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更何况,在促狭偏僻的乡村教会传教多年之后,人口集中的城市对传教士而言特别有吸引力。因此,传教中心通常位于大城市或附近。

南昌是江西最大的城市,也是省府所在地,同时具备上述各项优势。利玛窦神父曾在南昌城内建起第一座天主教教堂。多年以后,城郊又修建了另外几座教堂。到19世纪30年代中期,教士们陆续从外地回到南昌附近的教堂。1861年,法国领事请罗安当神父向南昌知府递交了1858年和1860年条约的副本,藉此得到了城内一块地,盖了一座新教堂。(2) 1862年,南昌城内和郊区的三座教堂被毁后,罗安当神父离开了南昌。此后,有关让传教士重返南昌的外交谈判延续了将近十年。对于天主教传教士而言,只有人在省府,才意味着拥有在全省传教的权利,尽管他们离开省城期间,各地的传教并未受影响。到19世纪末,天主教传教士终于在南昌城内重新立足。(3)

省内几乎每个行政中心都吸引了天主教神父。大部分府城都建起了教堂,到19世纪末,代牧主教在九江、抚州和吉安三个城市建立了传教中心,并逐渐发展为大型综合教区。神父在许多县城或县城附近修建教堂,有时候还把这些地方作为主要驻所。此外,像吴城镇和景德镇这样拥有许多天主教徒的大型中心市镇,神父也为教徒们修建教堂。再小一些的,类似邓家埠(安仁县)这样的中等市镇或者说标准市镇,就建一个小天主堂或礼拜堂。而在乡村,天主教徒通常就只能在临时的礼拜堂里做礼拜或者在教徒家里举行简单的仪式,赣县山区的仓寮前教堂就兼具教堂和住所的功能。1896年,一位官员提到,居住在教会房产周围的多为谢姓居民,习教已非一日。(4)

传教士定期上报江西修建了多少天主堂和小天主堂。(5) 19世纪40年代初,江西只有18座小天主堂,到90年代末,教会已经修建了105座天主堂和小天主堂。(6) 从传教士合法返回江西到19世纪最后几年,正式的天主堂和小天主堂已经遍布全省,所建的位置由当地情况决定。信徒数量、修建或改造费用的筹集,以及获得合适的房地产,都决定了天主教徒如何修建和在哪里修建教堂、小堂及建立大型综合教区。中文文献也证实了这一点。根据1870年建昌知府的报告,其辖内五县之中,只有两个县建设有教堂。他提到南城县北乡第七都(即七都村)“有大天主堂一所,内有肄业学生十余人”,九都(九都村)有“大天主堂一所,又育婴堂一所”。他还提到南城县的两座乡村小天主堂、府城北门外的一座小天主堂,以及南丰县的两座大天主堂,其中一座邻近府城;另外三县均未发现教堂。(7)

江西教堂的外型风格和规模差异很大。早年大部分教堂都很小,设施简陋。一些教堂在门外用汉字写了“天主堂”,有一些则没有任何标志。小天主堂通常建在某个已有的房子里,一点儿也不起眼。1859年一位江西传教士报告,在乡村会发现教徒住在一幢可能被称做教堂的普通房子里,这幢房子和周围其他房子没有什么差别:外面摇摇欲坠,里面是脏兮兮的地板,没有拱顶,只有一个旧十字架和一些破烂的宗教雕像,这些就组成一个简陋的庇护所。(8) 早期很少有气势恢宏、以新颖的砖石结构修建、类似于欧洲风格的教堂。(9) 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教堂采用砖石修砌,外型宏大而坚固。只有极少数教堂采用中式建筑风格,如19世纪90年代贵溪县城的一座教堂。在贵溪,除教堂外,天主教徒还修建了一座育婴堂,一所学校和一家医院。(10)

然而,绝大部分乡村教会甚至连小天主堂和祷告室也没有,也常常没有神父,会众只能在家里望弥撒。(11) 但是如果教徒数量过于庞大,这样做就不现实。1894年,和安当(Casimir Vic)主教终于意识到有必要在抚州府的某偏僻地方修建教堂,因为在该地方圆十几里内,居住着800名天主教徒。和主教是这样筹划的:先建一座较好的小天主堂,然后再修建神父的住所、学校和一所医院。(12)

且不论教堂的规模、风格和位置如何,传教士要获得一处合适的房地产可谓困难重重(参见第五章),除了必须考虑中国人所谓的风水问题之外,有些房地产在真正的业主不明的情况下就被骗卖给传教士。(13) 有时传教士还遭到地方上的联合抵制,比如1883年,安仁县某地居民被告之不准将田地出卖给外县人。(14) 如果传教士请当地教徒出面购买修建教堂的田地,或许可以避免这些情况。但是当地居民仍然会对这些教徒施加威胁,或者试图通过禁止出售建筑材料、禁用当地的劳动力来阻止教堂的修建。(15)

更复杂的问题是土地的购买程序。根据中西方条约和一系列协定,传教士可在任何地方购买和租赁土地。但中国官员要求所有土地交易必须上报,以便官府核定产权、交割清讫,这样即便教堂修建受阻,也有利于决断是非。中国官府批准后,只需在地契上加上“天主教会”的名号(即当地教会的名字),交易就算完成,这块地便成为这个地方教会的“集体财产”(16) 。尽管官府称制定这一程序是为了保护传教士,但教士们并不买帐,他们认为这是鼓励人为设置障碍,阻止教堂的修建,而且常常迫使他们另选一块更不中意的地方修建教堂。

教堂建设用地的购置、教堂的修建和维护,都需要钱。传教士可以获得一些基金,并且常常把它们划拨给地方教会用来进行教堂的修建和维护。比如罗安当神父就曾借钱给安仁县教徒翻修教堂。(17) 如果教会建筑遭到损坏或捣毁,官府有时也会从住在附近的百姓中募集一笔钱,指定赔偿给教堂作翻修之用。(18) 50年代,吴城镇教徒在教堂附近开了两个店铺,经营所得都用于置办教堂器物和支付教会花费。(19) 60年代中期,九江有四家教会开的店铺,其中相当大一笔利润都用来资助育婴堂。(20) 传教士似乎总是缺少经费,因此像这种规模虽小、但经营成功的商业活动一直在继续。1877年,罗安当神父报告说称,九江店铺赚的钱资助了当地的教会活动。(21) 天主教徒公开经营这些店铺。90年代中期,一则中国官方报告称一位神父在九江城外买了一家店铺,所得盈利皆用于教会之费。(22)

教会资金最主要的来源是教徒的捐献。他们不仅为来访的神父提供吃、住,出钱出力,还以其他各种方式支持教会。1868年,在吉安城外,当地教会捐出一笔钱,用来改造和扩大一位教徒的房子,作为教堂使用。(23) 在九都,教徒在1872年修建了一座新教堂,资金主要来自一位当地人的捐款。这个人是位成功的茶商,他有个兄弟是神父,因此他慷慨地捐赠了一大笔钱——大约6660两——占所需费用的十之六七。教士们感到任何时候都可以找他帮忙。(24) 九江有两个富裕的教徒家庭也捐赠了很大一笔钱用来修建一座医院。(25) 19世纪80年代,建昌府一个成功的茶商家庭黄家,定期将经商所得的2%献给教会,有一次竟达3000两,主教用这笔钱在另外一个府修建了一座教堂。(26) 抚州府一个乡村,教徒极度贫困,却渴望拥有一座教堂。1894年,每人负责带一块建教堂用的石料,和安当主教估计这些再加上其他捐赠,可达到所需总费用的1/10。(27) 我们无需再引用更多例子就可以知道,中国教徒各种形式的慷慨捐助并没有得到充分认识,相反,普遍的观点总是认为他们是教会的受与者,而不是施与者。

(二) 乡村地区的宗教仪式

天主教徒在江西的市镇和偏远的乡村修建了规模不一的天主堂和小天主堂。安仁县某市镇的一位教徒说:“邓家埠地方设有天主教堂,入教的人都要前往礼拜,有时或在堂住歇。”(28) 像这样的地方教会规模有多大尚不清楚,可以肯定的是邓家埠教堂的礼拜者都来自附近村庄,回家前会在镇上逗留。我们可以假设:他们从一些小的集市来到邓家埠,到镇上也可能是来买卖东西。精明的传教士或许故意选择市镇作为举行宗教仪式之地,并在这里修建教堂。(29) 在这些地方,他们很容易接触到一批定期前来的宗教“主顾”。神父在镇上居住和传教仍需保持警觉,否则也有可能遭到不测。1891年,在南昌县谢埠,乡民趁赶集的时候毁坏了一位传教士的住处。人群解散回家后,地方官府根本无法追查肇事者。(30)

当然,传教士为教堂选址时,还会考虑最基本的现实情况。罗安当神父在安仁县偏僻的东溪村想选一处特别之地修建教堂时,官府请他从另外几块地里选择一处,神父拒绝了,理由是“细核坐落地基偏隅,附近既无教民,无须建立教堂。且市镇远隔,艰于购办食物”(31)

乡村教徒如果有一个正式的、专门的地方做礼拜,会觉得非常幸运。1882年,江西北部代牧区包括10个府,一共247个地方教会,其中只有66个拥有“很小的教堂或小堂”。其余地方只有“可怜的遮蔽所”或“脏兮兮的房子”用来聆听弥撒。(32) 同样,江西南部代牧区的神父称,有3/4的弥撒是在教徒家里举行的。(33) 官府称进贤县某村“并无教堂,只有诵经之屋”(34) 。令教徒难堪的是,即使是如此简陋的供礼拜者集会和诵经之所有时候都会引起怀疑。1866年南昌县乡下,教徒在屋内行礼拜,被人误认为是斋匪。(35) 这件事发生在太平军叛乱被镇压不久,人们仍疑虑重重。不过,几十年过去后,这种声音终于销声匿迹了。

图片1 在江西乡村做弥撒

资料来源:“赣州周年纪念,1921—1946”

修建教堂之前,地方教会的教徒只能在家中集会,除此之外,几乎别无选择。地方教会需要多大规模才需要、或者说才能够修建自己独立的教堂或小堂,这个没法说。有一个乡下地方有30多个教徒家庭,却没有专门做礼拜的地方(36) ,当然,一般村民的房子也不可能坐得下这么多教徒。另一桩教案表明,龙泉县的一个村子里住着6到20几个教徒家庭,有位传教士便想在那里建一座教堂。(37) 1882年,白振铎(Géraud Bray)主教在信中写道,他在贵溪县的一个村子里做了弥撒,那是他有生以来见过最脏的小堂。该村大约有150名教徒,白主教对他们发誓,倘若捐献必要的费用,他将帮助他们建一座新的小堂。于是教徒们捐了一笔钱,主教用这笔钱修了一座新的小堂。白主教还称,贵溪其他地方教会的传道先生纷纷向他要求在所在村子修建小堂。后来,这种要求太多,而他那有限的积蓄也只能用在最急需的地方。(38) 至于哪里才是最急需的,这个很难说,主教也没有表露他的想法。但是可以肯定,这不一定是由教徒数量的多少决定的,因为,如前文所述,抚州地区十几里之内的大约800乡村教徒都没有小堂,只能在各个教徒家里礼拜。

(三) 两则教案材料窥探

(1) 疑虑导致教堂被焚毁,吉安,1869年

教徒聚集在家中举行仪式可能会被疑为邪教活动,但是教堂大门紧闭又会引起其他猜忌。在非正式场合,教外人很容易看到教会的仪式。有时候神父会因为地方太小而限制闲杂人员进入,不过更令他们担心的是参观者因好奇或仇教而破坏教堂,尤其是在镇上或城里。(39) 对某些教外人来说,教堂是阴暗、危险的禁地,教会的仪式还带有神秘的气氛。而有关教堂里不道德,甚至伤害人身之举的种种谣言更加增添了教外人对基督教的负面印象。仇教的绅士在反基督教檄文中将这些谣言添枝加叶,散布全国各地。

抛开这些印象,我们对地方天主堂和那里举办的仪式真正了解多少呢?1869年,吉安士民捣毁了西城门外的一座教堂。随后的官方调查报告详细叙述了这座教堂的建立、内部设施、礼拜过程和教外人的疑虑等细节。此案的供词来自几位在教堂里礼拜的当地人,在《教务教案档》1860—1900年的江西部分记录中再无类似细节保留。

下面是30岁的首饰店掌柜吴爱耀留下的一份口供(40) ,供词所述是这座教堂和它遭到破坏后的情景。我详细引用了他的话,如有小小的空缺,则插入其他当地教徒的笔录供词提供的信息。

去年[1868]傅儒翰[神父](41) 来吉[安]传教,将便民仓前陈姓房屋重新盖造,共计三栋。正栋四丈二尺,计三间。对面一栋,小小三间。正栋左首系两间,厨房在内(屋旁有从前工匠歇足小棚一间)。所需砖木,都是小的们量力捐助。门前并没立有天主堂匾额。正厅挂有天主画像,并红纱灯四盏,小六角玻璃灯四盏。旁边贴有告示,桌子上摆有花瓶,并锡烛千香炉等件。礼拜时并不用旗旙,也不用供菜供果。小三间屋内,藏有锡灯千磁瓶桌围,以及寻常日用木器。傅儒翰来时,逢礼拜之期。才将器皿摆设,并没金银器皿,亦没另有祭器。(42)

虽然吴爱耀在1869年教堂被毁时没有在场,但另一位目击整个事件的教徒提供了这起事件的一些细节:吉安乡试期间,几位考生到教堂闲逛,第二次来的时候,进入教堂里面,对一副对联表示不满;第三次来时便和许多人冲进教堂,扯下对联,并焚毁了教堂。(43)

考生焚毁教堂之辞看来微不足道,却能够煽起民愤,这其中民众对待基督教的普遍态度必然起了作用。而天主教的许多仪式的确令人疑忌,例如男女在一起做礼拜(44) ,有违世风,使人觉得教堂是个藏污纳垢之地。教徒的一些所作所为也令人不耻,据吉安知府和代理庐陵知县的一则报告,“偶遇乡里细故,动辙投诉教内,与讼控告。殊多依势逞强。是以毋谕贤愚,含恨切骨”。文中称,地方绅士和百姓(士民)禁止子弟入教,而“无知人等”仍传教念经。(45)

这则报告反映出地方民众强烈的排教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吉安教堂为什么被毁。但是吴爱耀的叙述也表明,教徒考虑有欠周密。首先,他们应该允许人们进入教堂,向民众展示里面并无奇怪神秘之处。实际上,教堂内部的装饰几乎和寺庙、祠堂里的一模一样。(46) 其次,按惯例寺庙和祠堂外面通常立有功德碑,而地方教会忽视了这一点,于是错失了让众人捐修,进而使教堂建筑名正言顺的机会,本来这样做可以提高教会的社会形象,使人们在心理上更能接受。(47) 其三,虽然教徒也捐钱资助教堂的维修和扩建,但是首倡修建教堂的人是神父。我认为正是神父的出现和极力扩建教堂,才吸引了考生和当地人的注意,使他们有借口进行破坏,利用早已存在的敌对情绪,毁坏教堂。

这是吉安附近的教徒遭遇到的困境。15年后龙泉县又因兴修教堂引起另一桩教案,从中可看出教会作为外来势力,如何在乡里之间甚至宗族内部引起矛盾。

(2) 宗族反对修建教堂,龙泉县,1884年

1884年5月初,王吾伯主教和一位中国籍神父离开吉安前往龙泉县城。龙泉属吉安府,但位于辖境边缘,毗邻湖南省。他们马不停蹄地赶往35里外的一个小村庄浪溪。官府称浪溪村民皆为胡姓,实际上该村还有几户杂姓人家。该村胡氏宗族有族人数百名,其中有些习天主教。(48) 邻村教徒都把浪溪村作为宗教活动中心,也许是因为那里有一座年月虽久但规模很小的小天主堂。(49) 会众希望扩大小天主堂的规模,于是罗元晖、勾一丰和胡进曦请主教来此访问,督建一座教堂。(50) 教民还想建一所育婴堂,收容那些由神父在圣婴会赞助下收养的女婴。(51) 由于整个龙泉县一座教堂也没有,主教准允。但是,兴修教堂和主教的到来在龙泉县激起了地方民众的反对。

反对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口诛笔伐,要求取消这项工程;一是直接的行动。县城到处张贴着言辞犀利的匿名揭帖,谣言四处流传。一则揭帖称法国人修天主堂将对地方严重不利。作者没有指明地方将如何受害,只是强调无论如何必须阻止修建教堂。这则揭帖还警告乡民不准卖给主教砖木石灰或粮食。“买卖查出,定行重罚。”(52) 此外,还有谣言称主教要建的不是教堂,而是炮台,还会运来洋枪,招引洋兵来守。(53) 这些揭帖和谣言的指向很明显——主教是个危险人物,这项工程对本地不利。最终,人们拆毁建筑,赶走主教,迫使教堂停工。主教离开时身上可能还受了伤。

由于事态严重,官府立即着手调查。从官府报告中可看出,传教士的到来及其活动在乡村社会引起了严重的不和谐。官员承认,确实有些揭帖和谣言使得修教堂工程举步维艰。龙泉县知县称,一群人聚集在浪溪要求教堂停工时,主教匆忙离开了,但并没有受伤。人们随后挖毁了教堂的墙基,捣毁砖瓦木料。报告还称,人们拿走了主教及其随从来不及带走的个人物品,还拆毁了主教曾经住过的教民胡祖绚家的门窗,偷走他家一些物什,牵走两头牲口。(54)

尽管不能确定龙泉县居民最初何时皈依天主教,不过教民起初的确是在邻县教堂或小天主堂里做礼拜的,其中便有来自浪溪的胡氏族人,这些人自称奉天主教已久,经历数代。(55) 村子里各家各户有多少人,叫什么名字,信什么教,人所共知。而且教民自称素来和睦,并无口角争执。(56) 到19世纪80年代,信教男女有40余人,出自6个胡姓家庭,他们和其他当地教徒一起,在一幢原来属于胡祖蕙但40多年前被一个神父买下来的房子里做礼拜。这间房子即被用做当地的小天主堂,也是来访的神父居住之地。主教称它为“老教堂”,不过除了他之外,其他人并不认为它是一座正规教堂。(57)

这种寓所式的小堂显然无法容纳当地会众,也无法扩大传教范围。1882年春,胡祖绚和胡庆席以自己的名义,从一名胡姓教徒、两名胡姓教外人以及另外一名异姓村民手里买下了浪溪一块地,地契载明卖与“胡文山堂”管业——这也许是一个宗族支堂的名称。买者没有提到教会才是真正的买主,并将实际掌管这块地。也没有任何人告诉知县这里将被用做修建龙泉县第一座正式的教堂和第一座育婴堂。(58) 王吾伯主教,这位在中国呆了30年的遣使会传教士,忽略了1865年《中法柏尔德密协议》(Sino⁃French Berthemy Convention)中规定的土地买卖程序,悄无声息地拥有了这块地的所有权。(59)

1884年5月14日,主教乘船抵达浪溪附近,同行的还有一位神父、几位随从、泥水匠和木匠。一行人举着一面硕大的法国国旗,主教本人乘着一顶四轮红伞轿子。郭义杏和胡庆席这两位当地教徒鸣锣开道,燃放爆竹,迎接主教的到来。教徒男女沿途跪迎,好像主教是一位下乡巡视的官员。到达浪溪后,主教和他的亲近随从住在那座寓所式小堂里,40名工匠分散住在教民家中。(60)

壮观的队伍和随行人员引起了当地注意,村民对此惊疑愤怒,一些人张贴匿名揭帖,流言四起。人们看穿了原先那块地产交易背后的不实,议论纷纷。王主教察觉到他的到来引起了骚动和反对,担心要是稍微推迟开工,乡民就会找个借口不准他们修建。于是主教下令让郭义杏督工,用罗元晖早已买好的砖头石灰,立即动工。

胡氏宗族不信教的族人发现教堂的墙基砌得很快。不久,墙脚已经砌到两三尺高,一座直长各七尺,横宽八丈左右的四方形建筑初具规模。(61) 胡氏族人觉得在这个位置盖房子有碍风水。胡祖堂、胡嘉文和其他族人直接找到老胡祖绚(70岁)和他的教友,对教堂的位置和规模表示不满,指出这房子会妨碍胡家祠堂的风水。(62) 族里的代表还称,他们认为信教的胡氏族人支持建教堂是“助邪”,但是后来没有继续强调这一说法。(63) 教民反驳,并和族人争吵起来。邻村一位生员焦鸣凤来到浪溪,调解未果。(64) 此时,越来越多其他村的村民由于这次骚动赶到浪溪。

1884年5月20日上午,人们聚集在新教堂工地上,想阻止继续修建。王主教看到群情激愤,意识到情势危急。据官方报告称,他让人收拾包裹,然后带着工匠匆匆离开了,毫发未损。他们离开后,人们推倒教堂的墙基,并毁所堆砖瓦,拆毁主教曾经住过的小堂,偷走了一些个人物件。主教行至距浪溪五里外的上苑村,停下歇脚,随后跟有男女多人围住他。由于形势紧张,主教决定回到吉安避险。(65)

而在主教呈交给官府关于此事的版本中,则称绅团带领千余人袭击浪溪,差点把他打死。这些团练还从主教及其随从身上偷走了银钱、什物礼器等,将老屋和新堂一并拆毁,还将20余家教民财物牲口抢掠一空。(66) 幸亏一位年老的教外人收留,借给他鞋子穿,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护送他们出走,主教才得以逃离该地。主教走了将近三天,筋疲力尽才到达吉安。(67) 在给巴黎遣使会总会长的报告中,另外一位知情的神父称,当地有一百二三十位教徒遭受劫掠,损失惨重。(68) 主教本人估计遣使会总共损失高达1.2万法郎,财产损失严重。(69) 几位中国官员调查后给出的报告显示,他们觉得主教对浪溪事件和他受到的损伤说法过于夸张。(70) 官员们认为并无团练乡绅参与此事,闹事的只有一些当地村民。(71) 为了找出究竟哪些人参与闹事,知县下令各村“正绅”保甲调查之后向他报告。(72)

浪溪教堂的被毁使我们对地方社会的敏感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首先,教徒以宗族支堂为名买地给教会使用。作为村社一员,教徒很容易买到地,并伪造合理的借口。其次,如教徒自称,他们的宗教信仰不是什么新鲜事,他们与不信教的族人一直和睦相处。只是当主教大张旗鼓地在夹道欢迎中突然到来和买地的真相被发现后,才引起了冲突。(73) 不信教的胡氏族人自然会感到受了欺骗而愤怒。但他们一开始还是试着和教徒们讲理商议,这又带着明显的传统风俗习惯的印记。至于教徒为什么冥顽不肯协商,我们很难理解,只能考虑是主教的到来所致。交涉失败后,族人认定别无办法,只能直接采取行动。但是,没有史料显示族人参与了破坏教堂和偷窃。我们只能猜测其他村的人也介入了这一事件,对此胡氏族人即使不鼓励,也是默许。

在后来与法国人的谈判中,官府坚称主教在浪溪买地不符合正规程序,结果被法国人说成是地方政府对教徒有偏见。(74) 中方认为主教应该在买地之前提前通知知县。而且,假如主教提前告知他将前来,龙泉县官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加以保护。(75) 尽管主教在许多方面考虑失策,中国政府仍然答应赔偿他和教徒的财产损失。不过直到1896年,官员和传教士才确定最后赔偿的数额。(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