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疗常见的毒副反应

放射治疗常见的毒副反应

如前所述,放疗是利用放射线杀灭肿瘤,这种高能的放射线看不见、摸不着,在杀灭肿瘤细胞的同时,对照射范围内的正常细胞也有损伤,接受放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一些与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但多数较轻微,通过适当的处理,或是随着放疗的结束,这些不良反应通常都可以得到控制和缓解。切记,治疗期间如有不适务必告知主管医师,千万不要自作主张,不适当的处理可能会加重毒副反应,影响治疗。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放疗后可能出现的一些不良反应。

(1)劳累感: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能会感到不同程度的乏力或疲倦,个体差异较大,与肿瘤病情和综合治疗有关。引起乏力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有贫血、感染、焦虑、活动不足、药物作用等,以及每日往返的交通劳累等。此时,患者需要多休息,增加营养补给。

(2)皮肤反应:放疗所致皮肤反应仅发生在与肿瘤邻近的区域,主要见于鼻咽癌、乳腺癌、皮肤癌等,皮肤的反应类似于太阳晒伤的表现。常见的症状包括发红、瘙痒、脱皮、水泡、溃疡、红肿反应等,通常在放疗开始的数周后才出现,治疗结束后,部分反应会很快消失,部分反应可能会存在较长时间,经及时处理后大多会好转,切记不要乱涂化妆品或者护肤品,以免加重病情。

(3)脱发:放疗所致脱发仅发生在进行头部照射时,如脑转移瘤、脑胶质瘤等的放疗,而且通常仅脱落部分头发,与化疗所致全脱发不同。通常在放疗后的2~3周开始出现脱发,至脱发结束约一周时间。治疗结束后的3~6个月内,头发会恢复生长。新生的头发与之前可能会有不同。

(4)口腔反应:多见于头颈部肿瘤治疗,比如鼻咽癌、口咽癌、舌癌、上颌窦癌等,主要是由射线对口腔黏膜的损伤造成的,就像平时被热水烫伤一样。常见的口腔反应包括口腔溃疡、口干、味觉改变或缺失、龋齿、牙周炎、牙龈炎、张口受限、下颌骨疼痛、唾液稠厚等,严重者可能因为疼痛影响进食。很多反应在放疗结束后会很快缓解消失,如口腔溃疡疼痛等;部分反应则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数月或数年)才会改善,如味觉改变等;而口干等小部分症状甚至可能长期存在。这部分患者口腔卫生的护理尤为重要。

(5)吞咽困难:多见于肺癌、食管癌、胸腺肿瘤等,主要与射线对食管黏膜的损伤有关,通常出现在放疗开始后的2~3周,放疗结束4~6周后症状多缓解。其间,患者一定要寻求主管医师的帮助,不可自作主张。

(6)恶心、呕吐:通常出现在当日放疗结束后30分钟到数小时内,单纯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并不多见,合并化疗时多见,个人差异比较大。相关的肿瘤包括胃癌、肝癌、胰腺癌、后腹膜淋巴结转移、脑内肿瘤等,此时应寻求医师的帮助,及时处理。

(7)腹泻:如果照光部位靠近胃肠道,尤其是直肠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等,肠道等受刺激后可能会出现大便次数增多,甚至是腹泻的症状,个体差异较大,经及时处理大部分都能缓解。

(8)尿频、尿痛:多见于直肠癌、前列腺癌、膀胱癌、宫颈癌等,主要由射线对尿路上皮的损伤引起,通常出现在放疗开始后的3~5周,放疗结束2~8周后症状多有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