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风险分析及防控
(一)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风险
1.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主体风险
2015年5月,民政部发布了《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在该指导意见中,对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等做了说明,这表明第三方评估已经逐渐被政府所重视。但是,从法律上来说,指导意见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我国第三方评估的工作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第三方评估工作将处于无序的状态,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对于第三方评估主体没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那么主体到底是谁,有怎样的门槛等都没有相应的界定,容易出现混乱与滥竽充数。
2.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流程风险
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经费主要是按照项目经费的比例进行抽取,由于项目有大有小,评估的类型可能是阶段性、总结性的评估,也可能是过程监管式的评估,需要整个过程进行跟进,因此,若只是阶段性的评估,经费为2.5%,若为整个过程监管式的评估,可能达到10%。2014年之前为四阶段的评估,2014年之后为两阶段的评估,虽然经费比例未变,评估的阶段减少,平均到每段的经费比例是提升了,但是机构平分所有项目,事实上,总体的经费比例下降。出资方按照平均到每个项目每个阶段花费的时间付相应的报酬,但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却需要持续为机构的评估人发放工资,尽管在不断地扩展其他平台项目的评估工作,但是较低的经费比例,让评估机构聘用更为专业的人才从事评估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对评估指标体系不断地进行修改与完善。否则影响了第三方评估的评估效力,使指标体系更加切合实际。另一方面,细化评估指标的内容,使评估更直观、科学且更易于操作。其按照项目是否对工作人员及志愿者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来评分,但是有效这两个词代表的是什么,并无可操作性的说明,因此,在评估流程中设计的风险更大,不仅有评估内容的细分风险更有由于评估项目不同流程带来的主体风险。
3.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结论风险
目前,评估结果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主要体现在我国社会组织服务成效不显著,影响力较低等方面。评估结果未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对社会组织的行为产生约束力,这种相关性是无法消除的。虽然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科学的方法、程序对社会组织或社会服务项目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工作仍是人的主观行为进行推进,加之不确定的客观环境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使评估结果产生偏差。两次或者四次的评估是否能够完全、真实了解开展了一年项目的情况,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是否会因为现场评估过程中执行方未能解释清楚而导致误会,进而引起被评估方的不满与不服,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平台来解除双方之间的疑惑。这种平台就是要验证评估结果真实有效的,但是要验证又需要时间、人力和物力,如果结果正确还算是值得,如果一旦结果出现失误,那么整体评估过程将毁于一旦。
(二)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风险的防控
1.评估主体合法性的建构
(1)第三方评估的法律化与制度化
任何一项工作的进行都是环环相扣的,哪一个细节都不能出现漏洞,那么对第三方评估的整个过程进行法制化,制定相关法律制度才能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是基础,否则,无法开展接下来的任何一项工作。但是铺就这样的基础,也不是一蹴而就,需要不断试点、改善、完善。可先从发展较好地区的地方性的规章、条例入手,对第三方评估的合法地位、资格的准入等方面予以明确,通过制度的设计来保障第三方评估的规范化、合理化、程序化。同时,对第三方主体行为的约束不仅仅停留在约束上,需要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的监管化制,提高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应用效力。既然监管,监管的主体要明确,要有社会认可度,监管程序与方法也要被广泛认可,出现问题,一定要对评估主体进行问责,以此增强第三方评估主体自身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所承担的职责,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第三方评估的社会合法性
第三方评估的社会合法性建设主要在于社会大众对第三方评估工作的认同。这种认同的主体包括多方面,同行组织也就是业界的认同、受众群体的认同、社会成员的认同。第三方评估工作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领域,逐渐被社会大众所熟知,虽然对它有正面的评价也有负面的反应,但是往往社会大众视野中强化的影像总是由于负面效应产生的,因此,这种模式对社会组织和社会服务项目的影响力远远超出它本身。得到更多的社会承认还需要第三方评估机构自身的努力。第一,第三方评估机构必须明确自身的角色和地位,摆明立场,它是挑起天平两端的脊梁。天平的一方是政府,另一方是社会组织,只有建立专业的团队,彻底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中,才能保持天平平衡不倾斜,如果不能协调这二者关系,很难得到社会认可,那么社会组织的工作不但无法继续开展,还会影响政府的工作。第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需要对社会大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不仅扩大自身的影响力,也是获得社会承认的有效手段,既凸显政府职能的优化又能体现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https://www.daowen.com)
2.评估过程专业化的建设
(1)第三方评估经费比例的适当提升
第三方评估的专业化建设,与评估方的资金状况是非常相关的。专业人才的聘用与人才稳定性的提升,都需要有较高水平的工资状况来维持,尤其是评估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性水平较高的职业,是去评估、指导其他社会组织成员的工作,理论上来说,所具备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都应该较其他社会组织高,相应地,工资水平也应较其他社会组织高。更不用说一些专家级别的评估人员,没有丰厚的报酬,是很难请到这些人员来进行评估的。因此,适当提升项目的评估经费,对于专业人才的聘用与留用,第三方评估的专业化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2)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按人群进行分类
不断地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专业性提升的重要一步。由于我国第三方评估工作刚刚起步,且社会组织服务的人群各有不同,设计一套能够完全匹配社会组织行为的指标体系是不切实际的。因此,科学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是评估指标体系按人群进行分类。社会组织的服务对象是不同的,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需要采取不同的服务方法,一套指标体系不能完全匹配所有的服务对象。如针对智力残疾人,服务对象的特点可能需要志愿者具有更高的专业技能,相应地,对志愿者的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评估指标体系按照人群进行分类,能够更加匹配不同类型服务对象的特征,使评估更有效。
(3)评估人员职业资格的认证与专业培养
职业资格认证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第三方评估作为一项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职业,对评估人员进行职业资格的认证,不仅是对评估人员能力的肯定,也是保证评估质量的基础。同时,建立起对评估人员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也是提升评估质量的关键。机构可采取培训或督导的方式,定期对评估人员进行督导与培训。例如培训经费的支持、团队读书会的开展等,因此,加强对评估人才队伍的专业培养,是提升评估质量的有效手段。
3.评估结果有效性与应用性的提升
评估结果能否得到切实的运用,决定着评估的价值与意义。因此,明确评估结果的效力,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能够进一步地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
(1)建立评估结果的反馈与申诉制度
评估结果的有效应用一方面在于直接利益群体——被评社会组织是否接收到评估结果的反馈。被评社会组织只有知晓评估的结果,才能了解他人对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的反馈,看到自己所不能看到的问题,社会组织才能进步。但是评估报告的专业性水平也决定了是否能够真正对社会组织有帮助。因此,评估报告的内容不能千篇一律的采用一个模板,而应该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给出针对性的建议,在共性中找出项目的特性所在。另一方面,为被评估方提供一条申诉渠道,不仅能够维护被评估方的权益,同时,也是对第三方评估进行约束与监督,促使评估工作开展的更严谨与规范的有效手段。
(2)建立健全评估的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评估的奖惩制度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评估不能空有形式,而不具备影响力和效力,只有建立起一定的奖惩措施并实施,社会组织才能真正规范自身的行为,产生自觉意识,且防止社会组织“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真正有质量的服务。因此,制定明确的奖惩管理制度,对具体的奖惩措施作出明确的条例规定,对良好履行组织职能,高效高质完成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应给予一定激励措施,如接受评估的阶段可适当减少,第二年的项目不需要进入招投标的过程,直接给予该组织等;对未能很好履行项目契约、组织规范性差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与一定的惩戒措施,如项目尾款确实不予拨付,组织责令整改,重新完成项目等。通过这样一些方式,使社会组织建立起一定的自觉意识与责任意识,保证社会组织的良性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