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路径分析
(一)加强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专业性、全面性
第三方评估的结果要具有说服力,首先要保证其不依附任何团体或组织,保持完整的独立性。其独立性体现在它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隶属于任何政治团体或宗教组织,强调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主活动,自我发展。第三方评估组织的构成人员独立,所需运营资金独立,不依赖任何一方提供资金支持,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机构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和层级关系,两者在地位上是对等的,只在业务上受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这意味着第三方评估组织在评估过程中能清醒地保持独立,明确自己的立场和责任,不带偏见,这也恰是体现其价值的所在。第三方评估组织之所以被提倡,是因为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专业性。它由专家团构成,各个领域都能抽出相应团队工作,这个专家团可不是任何组织都能随时随地组建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由于拥有专业的评估人才和评估技术,他们在评估指标的制定、评估数据的处理、评估结果的分析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化工具,能对各领域的信息进行理论和现实的分析与综合,整合各类资源,使评价活动向高效、低成本方向发展,可以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增强评估结果的权威性。我国也应积极倡导建立评估公益资金,只有给予第三方评估组织稳定的独立资金,才可能使其避免受到评估需求方和受益方价值取向的影响,进而在公众的、中立的立场进行客观地评估。进而增强评估结果的说服力,提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公信力。另外,第三方评估的主体很广泛,根据不同职能部门和不同的评估内容,可以选择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研究机构、普通公民、社会组织、营利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别是利益相关者作为多种评估主体。民间组织、大众媒体等作为第三方评估主体参与到政府廉政风险评估中,能够增强真实性和有效性,是对政府廉政风险防控的有益补充。
(二)广泛吸收社会公众的有效参与
社会组织第三方离不开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与深度参与,如果社会力量动员不足或是参与不充分,那么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意义就被抹杀了,没有公众的认可,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的风险将被无限放大。可见,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已成为社会的共识。过分依赖政府推动,呈现出封闭性、单一性的特征,公信力建设缺乏长期性。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构建以公民社会参与为重点的新思路是非常必要的。公民网络参与为公信力建设带来了新气象,第三方评估为公民参与找到了一个更佳的切入点。第三方评价组织是依法建立的正式组织,相对于个人而言更具有权威性,更能引起社会的关注,能够对被评估对象施加压力,迫使其不断改进。
另外,作为一个完备的组织,第三方评估相对于个人来讲具有更强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政治理性,它所作出的一系列判断是基于严谨和求实的调查研究以及分析之上的,容易得到民众的信服,代表了大多数公众的意志。第三方评估的出现有利于整合与表达其所代表的群体意志,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了解、信任与合作,改善政府公共关系,是促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https://www.daowen.com)
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组织的评估活动与政府的职能并不对立,而是补充和互相推动良性发展的关系。第三方机构的发展,需要更多有效的平台,政府应该作为搭建平台的主要主体,出台扶持政策来培育第三方机构的发展壮大,第三方机构不能仅仅停留在某一领域,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其在多方面评估,正确利用第三方机构规范社会组织的组织行为。首先,政府认可也要法律保障第三方评估的地位。通过制度的形式详细规定第三方评估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第三方评估成为社会组织评估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第三方评估难以真正得到实质性的支持,其作用也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其次,要在具体的程序上设置第三方参与的对接模式,使第三方评估成为绩效评估的基本环节。最后,完善第三方评估的基本程序和评价体系,通过规范的程序监管评估过程。
第三方评估组织构建出有效的评估体系,才能推进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第一步,需要有准确的、及时的、全面的详尽信息,信息是评估有效进行的重要资源,也是评估工作的基础。我国政府也应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社会组织进行信息公开,既能促进资源共享又能鞭策组织像上市企业一样披露信息。信息公开的项目应包括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正本)、社会组织章程(或章程摘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组织基本信息,还应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详细情况、组织行政管理费用、活动经费等组织财务信息。信息公开的方式可利用电子屏幕、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信息公开的受众应当是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同时,政府监管部门应健全社会组织信息统计制度,建设社会组织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社会组织事业报告。第三方评估机构要适当公开评估依据与过程,切实做到评估结果的公开性。总之,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要广,网络系统要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信息封闭、缺失现象,以保证独立第三方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能够获得真实、详尽的信息,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评估。
(三)积极营造公平、公开的第三方评估氛围
长期以来,社会组织内部监管失效,信息公开程度受到质疑,各种不良反应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第三方评估的介入,增强人民群众的工作信心,吸引群众有序参与公信力建设,从而树立社会组织第三方的形象。所谓评估公平、公开的社会环境是指具有评估专业知识的人,合理地选择并正确运用评估的技术方法,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有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第一,加快公共政策评估的专门人才培养,鼓励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利用知识优势,造就一大批评估专业人才。第二,国家可通过科研政策引导各级科研院所进行社会组织评估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加大科研投入,加强对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和评估技术的研究。第三,通过竞争机制,利用市场力量培育优秀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
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是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评估的发展方向。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对社会组织评估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因此从一开始就带有“第三方”的特点。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在经历摸着石头过河和地方探索后,需要经过加工、提高并上升到顶层设计的高度。第三方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客观公正的立场和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利用自己的专长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这能够保证第三方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增强其公信力;要求第三方评估公开透明,坚持信息公开,使社会组织处于可视状态中,能够使社会公众更为全面、及时地了解到社会组织的状况,对社会组织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评估结果不能单纯以结果的形式出现,更要发挥其最大效用与激励机制挂钩,使评估结果优秀的社会组织能够得到有效激励,评估结果差的社会组织自然会感受到这种压力,从而加强自身建设,向优秀的社会组织看齐。因此,第三方评估在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公信力亟待提高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专业的运作,对社会组织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从各方面给予建议与意见,从而推动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