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权运行改革亮点
(一)执行准备前置,立执无缝衔接
和平法院在执行改革后,在执行事务中心下设执行准备组,由执行局派驻人员与立案庭对接,建立立案咨询、立案指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当天完成双网录入、立案次日完成卷宗移转快速流转模式,建立执行局负责当场答疑、当场化解的信访防控模式,建立系列案件归口办理的分案模式,不但收转效率明显提高,而且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当事人满意度上升。2016年,和平法院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执行准备工作进一步前置,所立案件在转卷前,由立执准备组即完成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的集中制作,完成工商信息电子档案的查询,完成金雕查控网和全国查控网的查询录入,完成执行公告的网络发布,进一步将工作前移提速。
(二)集约分工,繁简分流
查找影响执行效率的问题和环节,避免重复劳动和低效率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执行准备、文书送达、财产查控、失信纳入等事务性工作集约高效。
优化繁简分流的执行模式,调配骨干力量“快办”简易案件,培养业务能手“精办”复杂案件。执行事务中心下设快执组负责在一个半月完成新收案件的送达、财产查控、失信纳入等事务性工作,同时,对于自动履行案件、执行和解案件、有足额存款案件、办理产权过户案件以及其他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在一个半月内执结的案件,由快执组快速执结,实结案件数达到新收案件数的30%以上。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由快执组完成送达查控后交由普执团队执行,保证普执团队集中精力办大案“要案”精品案。
(三)实行团队管理,实现板块协作
实现团队之间的板块协作。把执行工作按照流程顺序分解为多个板块,每个板块由不同的团队负责。事务中心负责收案、分案、材料转接、文书送达、财产查询,其下的快执组又负责简案快结,普执团队负责难案追查、财产深挖和无财产案件终结本次的审查,评估拍卖团队专门负责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保全团队负责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实施,裁决团队负责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的审查。各团队工作彼此之间环环相扣,既前后衔接,又互相监督。赋予执行长文书审批权、案件调度权及团队管理权,实行团队化动作和扁平化管理,一改以往单兵作战的模式,使执行的团队效能发挥到极致。(https://www.daowen.com)
(四)规范异议程序,强化裁决监督
改革前,按照传统模式,当事人对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有异议的,首先会向负责执行的办案人提出。这种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一是异议人一般会口头提出,而且情绪一般比较激动,容易引起不必要的对抗和司法资源浪费,二是办案人倾向于口头驳回异议,不规范,不严谨,容易引起当事人上访,三是执行实施组与裁决组卷宗移送不及时,甚至出现个别办案人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基于其他理由不移送裁决的情况。
改革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的,由立案窗口统一登记,交由裁决团队依法审查处理;裁决团队收到异议材料后快速阅卷、规范审查、依法处理,保障异议救济权利,防范规避执行行为;加强对裁决案件分析总结,强化执行指导和事后监督。
(五)树立规范意识,加强监督管理
和平法院为规范执行,以规范仪容仪表、执行行为、执行文书、执行用语、执行笔录、执行日志、执行结案、执行卷宗、执行案款为内容进行一系列内部讨论和培训,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严格落实于执行全过程。
除强化自身规范外,和平法院执行局还重视法院相关部门和法院外部力量对执行的合法监督。法院内部,支部书记管队伍建设,政治处管日常纪律,监察室管违纪监察,执行局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管理。法院外部,和平法院执行局特别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的执行见证,通过执行见证,既规范自我,又彰显执行威慑力,同时能直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