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前 言
一、 为什么撰写这部专著?
我为什么要写这部涉及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的专著呢?主要从两方面加以阐明:问题和研究背景。
(一)问题存在
家庭暴力已被视为一个全球性的严重和普遍的社会问题。例如:在英国,Walby 和 Allen(2004)调查发现1290万的女性和250万的男性在他们的生活中曾经历家庭暴力;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Jin&Jin,2002;Li,2003;Tan et al.,2006;Wang,2002;Zhuo,2003)。家庭暴力引起悲伤和伤害;受伤和疾病;残暴和死亡,严重影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特别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Ye,2010)。因为家庭暴力是导致家庭破裂的重要因素,所以它威胁着社会的稳定(Ye,2011)。正如中国1994年《妇女白皮书》指出:每年因家庭暴力大约有10万个家庭解体(25%,10万/40万)(Jin &Jin,2002;Wang,2002;Wei,2004;Zhuo,2003)。
女性主义者提出家庭暴力可视为一个社会性别问题。妇女经历家庭暴力与男人的经历是不一样的。根据以往中英研究结果显示妇女已经成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Huang,Sun &Lu,2003;Li,2003;Liang et al.2004;Mirrlees-Black,1999;Povey,2008;Walby et al.,2004;Ye,2011;Yi,2002)。例如:32%的妇女经历来自同一个男人四到更多次的暴力虐待,而只有11%的男人才有如此经历(Walby et al.,2004)。中国有89%以上的男性对妻子施暴(Huang,Sun &Lu,2003;Li,2003;Liang et al.2004;Tan et al.,2006;Wang &Xiao,2004;Yi,2002)。由此可见,男人和女人在家并没有享有同等生活权(Hanmer et al.,2002),女人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可能性大于男人的遭受。
家庭暴力也被视为一个健康问题(Dobash &Dobash,1992;Pahl,1995;Pryke &Thomas,1998;Williamson,2000;Yang,2003)。因为家庭暴力的虐待行为或许影响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即这种影响与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紧密相关。例如在英国,660万例身体暴力事件中有290万例身体受伤事件(Mirrlees-Black,1999)。在中国,一些案例特别显示受害者是如何遭受家庭暴力。例如,2004年7月27日,魏女士在睡觉时突感脑袋剧痛,当睁开眼睛一看,她的丈夫正举着血淋淋的刀砍她的头,接着再次砍她的全身:头、臂、腿、手等,至少被砍了二十刀(Xin,2004)。另一个例子显示一位丈夫二十年不与妻子说话,这种无交流精神暴力行为影响了他妻子的睡眠、情绪,最后影响她患心脏病(Li &Zhou,2002)。
(二)研究背景
在西方,家庭暴力研究已走过30多个春秋。然而,在中国,家庭暴力作为外来词仅在20世纪90年代才逐渐被一些中国研究家庭暴力问题的学者接受,特别是1995联合国世界妇女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的召开(Ye,2008)。在过去的中国,没有人认为一个人在家对另一个人侵犯是‘家庭暴力’,常被认为是‘私事’(Ye,2010)。受害者也不会向他人讲叙或报告自己的受伤害的经历。人们不知道关闭的家门背后发生了什么,同时他们即使知道,也不愿意自己被卷入这样的‘私事’。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说法影响着人们缺乏干预‘家事’的意识(Wei,2003)。
今天的中国,家庭暴力已成为公开的问题(Bu,2005;Guo,2002;Hester,2000;Liu,2003;Song,2001)。首先,反映出中国政府已经关注家庭暴力,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家庭暴力问题的政策和法律。例如:2006年《妇女绿皮书》和2001年新《婚姻法》中都涉及家庭暴力问题。大众媒体,包括报纸、杂志、电视和广播节目也登载、播放相关家庭暴力的事件,使这个问题公众化,起了很大作用(Bu &Milwertz,2004;Rong,2004)。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已经开始认识‘夫妻打架’或‘夫妻吵架’的行为,更具体地说‘老公打老婆’或‘男人打女人’的行为不是私事,应该被禁止。
10多年来,中国的研究者和实践者致力于这项研究,收集了许多关于家庭暴力实证性数据并研究。例如:2002年,中国妇联权益部收到36,600封关于家庭暴力的信件,数量比2001年增加了40%(Li &Zai,2003)。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人逐渐愿意公开讲述他们的遭遇,并寻求来自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援助。
正如许多学者和实践者提出:在家庭暴力所有形式中,如身体暴力、精神或情感暴力、性暴力及经济暴力等,精神暴力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Horley,1988;Kelly,1988;Mooney,2000;Smith,1989;Yan,2004)。在中国,精神暴力是一个新的术语,被称为'冷'暴力(Guo,2004;Hu &Zhang,2003;Hou,2006;Yi,2006),正成为一种新的研究倾向(Luo,2001;Tang,2003;Wang,2004)。根据中国国情,家庭暴力中的各种各样形式(如: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通常被中国研究人员和实践者分别探讨研究。这一研究特点与绝大多数的英国学者的研究方式不同,他们是将家庭暴力的所有形式整合一起调查研究。这种迥异也许因为中国的法律和文化背景而引起。例如:2001年的新《婚姻法》首次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没有明确界定精神暴力。而且,精神暴力与身体暴力和性暴力等形式相比尤为突出。例如: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调查结果显示,3500个家庭中有65%的丈夫在家不与妻子交流或忽视妻子(Yang,2004)。65%的妻子遭受语言暴力(Zhang,2002)。大连警察中心报告,834个家庭暴力案例中的70-80%案例属精神暴力(Tang,2003)。因此,中国研究人员开始关注精神暴力并研究。
中国家庭暴力研究比较倾向于对家庭暴力的普遍性(或发生率)研究,通常没有将这类暴力与具体涉及社会性别、丈夫与妻子、虐待的影响等方面相连进行研究。以往的研究较少调查具体发生在丈夫和妻子间的精神暴力究竟有怎样的情况和什么样的精神暴力形式常被夫妇使用等。更多相关精神暴力形式或是否这种暴力在知识分子家庭和非知识分子家庭中的出现存在差异等问题没有被深入研究。例如:丈夫和妻子如何经历精神暴力?为什么丈夫/妻子有可能使用精神暴力(词语和非词语暴力)虐待配偶?精神暴力怎样影响受害者?夫妇间的精神暴力是否有社会性别差异?精神暴力是否确实多发生于知识分子家庭?鉴于此情,这部书将深入和具体探究这些问题。
此项研究的目的在于调查中国的家庭暴力。它的具体和主要目的在于调查夫妇经历精神暴力的情况;调查在家庭冲突中,夫妇使用哪些精神暴力形式(如词语形式,包括嘲笑、辱骂、咒骂、脏话等;非词语形式,包括面部表情、威胁手势、无交流等)虐待配偶;调查精神暴力如何影响受害者;调查精神暴力在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家庭中的发生是否不同。通过这些研究,这部书将揭示已婚的男人和女人在家中的不同行为、态度、情感和经历。同时,它也将显示中国夫妇使用/经历精神暴力的特点,包括程度、形式和影响。
二、专著的内容与结构
这部书包括三大部分,十一个章节及若干小节。第一部分含四个章节,主要回顾中英两国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以及对婚姻和家庭、社会性别和交流的理论研究。每个章节针对这些主题进行了理论研究讨论。
第一章主要谈及中英两国学者和实践者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正如Pryke和 Thomas (1998)强调指出:界定事物意味着认知它的特点,定义是研究问题过程中的首要步骤。通过这一研究步骤,笔者发现两国学者界定家庭暴力的定义具有相似性和不同性。通过他们的相似性,笔者发现被调查者,特别是女性被调查者对家庭暴力的认知意识相当普及,虽然使用‘家庭暴力’术语的历史和公开讨论这种暴力的两国情况非常不同。通过它们的差异,笔者发现社会制度和文化的不同影响着中英学者对家庭暴力的定义。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议题,在中国,还没有人对此研究。有关这个问题的研究将引起我们的思考及有利于中国未来研究中国家庭暴力的发展。例如:社会性别和权力等问题没有清楚或直接地反映在中国的定义中。因此,中国的研究人员在研究家庭暴力时,或许需要运用社会性别透视镜观察和研究家庭暴力问题。
第二章审视中英两国以往的家庭暴力调查研究。这些研究具体涉及家庭暴力为什么会认为是一个普遍的问题;针对家庭暴力,一般公众有什么样的经历和态度。随着审视这些以往的研究,笔者同样发现两国在研究方面具有相似和不同之处。就相似而言,它反映出两点。第一:中英两国的研究共同揭示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妇女在家庭暴力中是主要的受害者。第二:无论家庭暴力发生在什么国度和如何发生,两国的受害者经历和影响及其相似。就迥异而言,这些研究主要反映在两国研究风格或方式方面。英国的研究已开始达到更为标准化和精确化,而中国的研究还处在比较一般的层面。
第三章研讨婚姻和家庭以及与家庭暴力相关的社会性别不平等的研究理论。正如学者定义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特点是发生在成人之间,他们是或已经是亲密伴侣,或者发生在家庭(Hague &Malos,2005;Home Office[1];Lan&Jin,2000;Xu,2004;WA[2])。特别是家庭暴力发生在具有性关系的两个成人之间,不管他们是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Mooney,2000)。第三章阐明研究家庭暴力不能脱离对婚姻和家庭的研究。而且,社会性别不平等给丈夫和妻子之间产生暴力提供了背景。因中英两国不同的社会制度,学者定义和理解这些概念迥异 (Hester,2005)。例如:英国对家庭的界定主要注重家庭的意义、形式、作用、权力等等,而中国的定义则更多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及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强调社会性别问题不是自然产生,而是社会、文化和法律界定的。社会性别不平等是权力的象征和父权制的反映。
第四章诠释交流行为中的社会性别不平等。首先,它讨论了语言作为人类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和表达工具(Cameron,1992;Cameron,1998),与人紧密相关。第四章还讨论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词语和非词语交流的差异。通过这些不同性,我们可以看到男女之间的社会性别不平等不是因生物因素导致,而是历史、文化、社会和父权制所致。
第二部分含三个章节,主要讨论研究方法。方法论是研究原理,研究人员依照规则进行问题研究。方法则好比工具或技巧,研究者使用它收集调查数据。第五章简略地讨论了女性主义方法论,解释为什么运用女性主义理论指导这项调查研究。同时,第五章特别解读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核心:聚焦于社会性别和社会性别不平等,理解女人的世界(Harding,1987;Skinner et al.,2005)。
第六章和第七章研讨在这项研究中所使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自填式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方法。解释为什么使用他们。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章详尽地描述了在实际调查中笔者如何实施具体方法,反映在问卷和访谈的设计、收集数据、样本、数据分析等方面。特别剖析自己实际调查的情况,包括经验和感受。
第三部分含四章节,主要提供调查结果并讨论。第八章呈现访谈数据,涉及幸福婚姻和家庭基础的观点,也简略审视研究者和实践者对其所持的观点。探究传统文化是否影响了被调查者的婚姻家庭观。通过分析数据,劳力分配和地位中的社会性别问题影响着夫妇的婚姻态度和家庭行为。
第九章呈现了问卷调查和访谈数据,探究词语和非词语行为作为精神暴力的形式。从访谈数据中,我们首先可以看到被调查者是如何界定婚姻生活中的交流行为。根据他们自己的经历,他们注意到夫妇之间的不良交流会引起家庭暴力。从定量和定性数据中,我们还能看到被调查者谈及的一些交流形式,如词语和非词语行为凸出。通过分析,丈夫和妻子使用无交流和脏话行为中存在社会性别问题。妻子在这两种精神暴力行为中是主要受害者。
第十章与第九章一样呈现问卷和访谈数据,主要探究被调查者如何经历精神暴力,具体反映他们在家如何经历词语和非词语虐待。词语虐待主要包括嘲笑,非词语虐待包括使用面部表情、身体姿势(挥舞拳头和跺脚)以及涉足‘第三者’。通过分析定量和定性数据,我们可看到,社会性别不平等存在于夫妇使用/经历/界定词语和非词语行为。特别是,丈夫和妻子解读社会性别问题不一样,这种差异也许与劳力分配、家庭地位、权力和传统文化有关。因为社会性别问题,妻子仍然是词语和非词语虐待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本章还探究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使用精神暴力是否有差异等问题。
第十一章通过分析定性和定量数据讨论了被调查者界定不同的精神暴力影响。这些不同的影响主要归纳为两个方面:情感和健康。前者与生气、悲伤、羞耻和侮辱相连,而后者则与身体和精神影响相关。通过分析,毫无疑问,家庭暴力严重影响妻子和丈夫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注释】
[1]See Hester and Westmarland,2005.
[2]http//www.womensaid.org.uk/what_is-dv.htm [September 6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