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批判

第一节 “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传统文化的批判

1915年《青年杂志》在上海创刊,次卷出版时便迁往北京,并更名为《新青年》。《青年杂志》的创刊,对于“五四”新文化运动来说,是一件标志性的事件。在创刊之始,《青年杂志》的创办者、主编陈独秀就曾宣称,可以“在一九一五年与一九一六年间……画一鸿沟之界:自开辟以讫一九一五年皆以古代史目之,从前种种事,自一九一六年死;以后种种事,自一九一六年生”。[1]这是陈独秀赋予这个年份的特殊意义,也是陈独秀的一种希望,但是,历史业已说明,以《青年杂志》(《新青年》)的创刊为起点,中国大地上的确迅速掀起了思想启蒙的狂澜,进而引爆了高举民主和科学大旗的波澜壮阔的“五四”新文化运动。

高举着民主和科学两面大旗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比较中西文化,指出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是“古之遗”,应予以淘汰,而西洋近代文化才是真正的有存在和发展价值的“近世文明”。陈独秀在1915年《新青年》第1卷第1号发表《法兰西与近世文明》一文,把人类文明分成古代与近代两个时期:“古代文明,语其不要,不外宗教以正残杀,法禁以制黔首,文学以扬神威。此万国之所同,未可自矜其特异也。”“近代文明之特征,最足以变古今之道,而使人心社会划然一心者,厥有三事:一曰人权说,一曰生物进化论,一曰社会主义。”以此来看中国,中国尽管时间上处于“近世”,但从文化进化的程度而言,“犹古之遗也”,仍是古代文明。在他看来,真正可称得上“近世文明者,乃欧罗巴人之所独有,即西洋文明也,也即欧罗巴文明。移植亚美利加,风靡亚细亚者,皆此物也”。[2]陈独秀指出二者之间差异的目的很明确,即要改变现状,从“古代”跨入“近代”,谋求国家和民族的进步。

新文化派认为现代文明与中国宗法专制制度如水火不能相容,于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持坚决的否定态度。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引导者,以《新青年》为阵地,“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他们“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德先生和赛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的一切黑暗”。[3]

陈独秀认为,“孔子之道,以伦理政治忠孝一贯,为其大本”,[4]“孔教与帝制,有不可离散之姻缘”,“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大原……三纲之根本义,阶级制度是也”。[5]因此,陈独秀对中国宗法君主专制制度的内核——孔子儒家文化思想,批判更为激烈。

陈独秀在《宪法与孔教》中力陈孔教与宪制的矛盾,“明明以共和国民自居,以输入西洋文明自励者,亦于与共和政体西洋文明绝对相反之别尊卑明贵贱之孔教,不欲吐弃,此愚之所大惑也。以议员而尊孔子之道,则其所处之地位,殊欠斟酌:盖律以庶人不议,则代议政体,民选议院,岂孔教之所许?……以宪法而有尊孔条文,则其余条文,无不可废,盖今之宪法,无非采用欧制,而欧洲法制之精神,无不以平等人权为基础。吾见民国宪法草案百余条,其不与孔子之道相抵触者,盖几希矣,其将何以并存之?”因此,他希望能抛弃儒教思想,建立新的民主法制社会:“吾人倘以为中国之法,孔子之道,足以组织吾之国家,支配吾之社会,使适于今日竞争世界之生存,则不徒共和宪法为可废,凡十余年来之变法维新,流血革命,设国会,改法律(民国以前所行之大清律,无一条非孔子之道),及一切新政治,新教育,无一非多事,且无一非谬误,应悉废罢,仍守旧法,以免滥费吾人之财力。万一不安本分,妄欲建设西洋式之新国家,组织西洋式之新社会,以求适今世之生存,则根本问题,不可不首先输入西洋式社会国家之基础,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对于与此新社会新国家新信仰不可相容之孔教,不可不有彻底之觉悟,猛勇之决心,否则不塞不流,不止不行!”[6]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中,陈独秀更是直述孔子思想与现代社会的格格不入:“浅人所目为今日风俗之最坏者,莫过于臣不忠,子不孝,男不尊经,女不守节。然是等谓之不尊孔则可,谓之为风俗人心之大坏,盖未知道德之为物,与真理殊,其必以社会组织生活状态为变迁,非所谓一成而万世不易者也。吾愿世之尊孔者勿盲目耳食,随声附和,试揩尔目,用尔脑,细察孔子之道果为何物,现代生活果作何态,诉诸良心,下一是非善恶进化或退化之明白判断,勿依违,勿调和——依违调和为真理发见之最大障碍!”[7]

在陈独秀看来,孔子思想和孔教“所提倡之道德,封建时代之道德也;所垂示之礼教,封建时代之礼教;所主张之政治,封建时代之政治”,[8]因此孔子思想是建立民主进步国家最重要的阻碍,故而他希望人们认清这一事实,有“最后之觉悟”,不再坚持孔子思想和孔教。[9]

与陈独秀一样,李大钊也视西方民主共和制度和孔教为冰炭,其态度更为激进,语言更为犀利。李大钊痛骂孔学为“数千年前之残骸枯骨”“历代专制帝王之护身符”。对于当时宪法草案中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李大钊感到不可思议,他甚至认为,“宪法者,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也。专制不能容于自由,即孔子不当存于宪法。今以专制护符之孔子,入于自由证券之宪法,则其宪法将为萌芽专制之宪法,非为孕育自由之宪法也;将为束制民彝之宪法,非为解放人权之宪法也;将为野心家利用之宪法,非为平民百姓日常享用之宪法也。此专制复活之先声也”。[10]李大钊相信,孔子思想“施于今日之社会为不适于生存,任诸自然之淘汰,其势力迟早必归于消灭”。[11]

以陈独秀、李大钊为代表,胡适、常燕生、鲁迅、周作人、毛子水等人也先后在《新青年》和其他刊物上发表文章,或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向西方文化学习;或通过比较东西方文化,得出东方或中国文化落后于西方文化的结论。“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判旧文化和倡导“西化”的热潮,就此拉开大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