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衡派”与新文化派在文化观上的分歧

第三节 “学衡派”与新文化派在文化观上的分歧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期的1922年1月,南京东南大学教授吴宓、梅光迪等人创办了一份以“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为宗旨的杂志,即《学衡》。《学衡》杂志宣传新人文主义,借融化新知、昌明国粹来对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新思潮”,带有明显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以《学衡》杂志为中心,团结了吴宓、梅光迪、刘伯明、胡先骕、柳诒徵等一批学人,坚持文化保守主义立场,形成了中国现代文化史上著名的“学衡派”。

“学衡派”与新文化派在文化观上的巨大分歧,首先表现在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不同看法。新文化派认为儒学思想是封建专制制度的理论基础,与民主完全背道而驰,与现代生活不相适应,应当予以批评,因此,反孔批儒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学衡派”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历史上的孔子不仅不尊君,而且不主张专制。在中国的历史上,桀、纣、幽、厉等君王都实行的是专制制度,他们均先于孔子,因此,“孔教非君主专制之主因必矣”。[26]新文化派将近世以来中国的腐败和落后归咎于孔子思想,学衡派也刚好持相反的态度。他们认为造成近世中国腐败和落后的根本原因,在满清之旗人,在鸦片之病夫,在污秽之官吏,在无赖之军人,在托名革命之盗贼,在附会民治之政客,而这些人都不是孔教的信奉者。所以,学衡派同仁认为,与其说孔子之教是造成近世中国腐败的病根,倒不如说造成近世中国腐败与落后的病根在于“不行孔子之教”。国为“孔子教人以仁,而中国大多数之人皆不仁。不仁者,非必如袁世凯、陆建章、陈宦、汤芗铭等,杀人如草芥,而后谓之不仁也。凡视全国人民利害休戚漠然不动其心、而唯私利私便是图者,皆麻木不仁也。拘墟之人,不谋地方之公益,不知国民之义务,固属不仁,而巧诈者托名公益,敛费自肥,其不仁尤甚”。[27]

学衡派不仅不认同新文化派将孔教看作封建社会落后根源的观点,相反,他们十分推崇孔子思想的文化价值。他们认为,“孔子生前数千年之道德经验,悉集成于孔子,而后来数千年之文化,皆赖孔子而开”。[28]因此,孔子与西方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世界文化伟人一样,其“学说为全世界已往文化中最精粹之一部也”,“值得全世界受过科学洗礼的人去崇拜”。[29]在《学衡》创刊号中的插图中,将孔子和苏格拉底的图像并列,也就是将孔子和苏格拉底视作东西方最伟大的哲人,亦可以见出学衡派对孔子的尊崇之意。他们还认为,从哲学思想上来说,孔子和西方的哲学家有相通之处。吴宓认为,“吾以穷则得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之义,求之于泰西,得柏拉图。柏拉图之时势与怀抱,与孔子最相近似”。所以,他主张要将孔子的哲学思想与西方的伟大哲学家们的思想认真比较研究,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中西文明的真正融合。[30]胡稷咸在《学衡》上发表《敬告我国学术界》说:“哲学家如苏格拉底、柏拉图所研究之主要问题,厥为人类道德之增进,与我国孔孟所讨论者同。……亚里士多德之伦理学中,亦以道德为人类之最高目的。而其所谓中道者,又与孔子中庸之教相吻合,……与孔孟同主张人本主义。”[31]郭斌龢也认为,孔孟之道,中正和平,但主节欲,不主禁欲,更不主纵欲,教人但为圣贤。圣贤即最好之人而已,“此种以人为本之主义,与古希腊人之态度颇相似,平易近情,颠扑不破”。[32]

除了在对待孔子思想和孔教方面的分歧,学衡派在对待旧的道德伦理方面也与新文化派有着巨大差异。在新文化派看来,旧的伦理道德是“宗法社会之奴隶道德,病在分别尊卑,课卑者以片面之义务,于是君虐臣,父虐子,姑虐媳,夫虐妻,主虐奴,长虐幼。社会上种种之不道德,种种罪恶,施之者以为当然之权利,受之者皆服从于奴隶道德下而莫这能违,弱者多衔怨以殁世,强者则激而倒行逆施矣。以此种道德,支配今日之社会,维系今日之人心,欲其不浇漓堕落也,是扬汤止沸耳,岂但南辕北辙而已哉!”[33]鲁迅更是把旧伦理道德归结为“礼教吃人”,打倒“吃人的礼教”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一个重要口号。然而,在学衡派看来,“仁义忠信,慈惠贞廉,皆道德也,皆美事也,皆文明社会不可须臾离者也”。这种礼教“为吾国之国粹”。[34]他们认为,“以道德论,吾中国数千年孔孟诸哲所示孝悌、仁义、慎独、省身诸义,实足赡用于无穷。难者病其为伦理的道德,节制的道德,狭义的道德,非社会的、自由的、广义的道德也,遂欲起而毁弃之。殊不知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伦理何尝不及于社会?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节制何尝不自由?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狭义何尝不及广义?审如是也,中国旧道德之主义,固不应有抨击,而必采取西邦重译而至之新道德也”。[35]因此,学衡派并不赞成新文化派对中国旧伦理道德的抨击和批判。柳诒徵指责新文化派“为欧美蓝色眼镜所障”,未窥中国旧伦理、旧道德的“真际”,“即妄肆其批评”。胡先骕指责新文化派“不仅欲祛除旧家庭之缺点,竟欲举家庭制度根本推翻之”,提倡自由恋爱,儿童公育,攻击父母养育子女,“为贪恋色欲之结果,故无养鞠之恩可言”,是“以骇俗为高尚,以激烈为勇敢”的偏激行为。[36]胡先骕甚至还认为五四之后中国出现的社会危机,主要是因为新文化运动对旧伦理道德的批判,他说:“五四运动以还,举国上下,鄙夷吾国文化精神之所寄,为求破除旧时之礼教之束缚,遂不惜将吾国数千年社会得以维系、文化得以保存之道德基础,根本颠落之。夫如是求其政治不腐败,人心不浇漓,国本不动摇者,未之有也。”[37]

在如何对待西方文化方面,学衡派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此与新文化派也有一定差异。学衡派希望能够在对西方文化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的基础上引进西方文化,而且引进的西方文化要能适应中国的国情民性。吴宓就曾指出:“今新文化运动,其于西洋之文明之学问,殊未深究,但取一家之说,以相号召,故既不免舛误迷离,而尤不足当新之名也。”他认为,“夫西洋之文化,譬如宝山珠玉璀璨,恣我取拾,贵在审查之能精,与选择之得当而已。今新文化运动之流,乃专取外国吐弃之余屑,以饷我国之人。闻美国业电影者,近将其有伤风化之影片,经此邦吏员查禁不许出演者,均送至我国演示。又商人以劣货不能行市者,远售之异国,且获重利,谓之Dumping。呜呼!今新文化运动,其所贩入之文章、哲理、美术,殆皆类此,又何新之足云哉!”[38]梅光迪在《评提倡新文化者》一文中也批评新文化派“于欧西文化,无广博精粹之研究,故所知既浅,所取尤谬。以彼等而输进欧化,亦厚诬欧化矣”。[39]梅光迪还在《评今人提倡学术之方法》中表示,新文化派“崇拜欧化,知识精神上,已惟欧西之马首是瞻,甘处于被征服地位”。对于“西洋货”,不问良窳,尽行输入,“然欧化之真髓,以有文字与国情民性之隔膜,实无能知”。[40]

可以看出,在对待西方文化问题上,学衡派和新文化派都一致赞同要引入西方文化。但从学衡派对新文化派的批评来看,主要是认为新文化派在引入西方文化时,要注意到对西方文化有深入了解,在引入时分清良莠,不可一股脑地全部照搬。虽然不能说这样的问题,在新文化派身上是否存在,或者说是多大程度上存在,但学衡派所提出地学习西方文化的一些基本原则还是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的。

从本质上讲,学衡派对西方文化是持开放态度的,希望能更多地引入西方的优秀文化;同样,他们也希望能在旧文化的基础上,建设我们自己的新文化。但是,这种新文化建设,与新文化派的“建设新文化”仍然有着较大差异。

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对新旧文化之间关系的理解上。新文化派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甚深,对于文化发展同样秉持“今胜于古、新胜于旧”的进化观,认为要建设新文化就必须破除旧文化、抛弃旧文化。而学衡派却认为,对于文化的发展来说,新旧是相互转化的,由新而旧,又由旧而新,新是旧的蜕变,旧是新的基础。旧有之物,增之损之,琢之磨之,补之改之,新器乃成。“故不知旧物,则决不能言新。”所以,“凡论学应辨是非精粗,论人应辨善恶短长,论事应辨利害得失,以此类推,而不应拘泥于新旧。旧者不必是,新者未必非”。吴宓还举例说:“如历史、政治、文章、美术等,则或系于社会之实境,或由于个人之天才,其发达也,无一定之轨辙,故后来者不必居上,晚出者不必胜前。因之,若论人事之学,则尤当分别研究,不能以新夺理也。”[41]

基于这样的认识,学衡派对于新文化派提出的“弃旧图新”或“破旧立新”主张,是完全持批评态度的。吴宓认为,“吾中国之人近数年来,震脾于西学,舍本以求,而趋新之风遂炽,论人论事,不问是非,但责新旧,不知‘事物之价值,在其本身这良否,而无与于新旧’”。[42]他在《论新文化运动》中指出,昔之弊在墨守陈法,凡旧者皆尊之,凡新者皆斥之,所爱者假以旧之美名,所恶者则诬以新之罪状。今之弊在假托新名,凡旧者皆斥之,所恶者则诬以旧之罪状,所爱者则假以新的美名。故今日救时之偏,应该辨明新旧之关系,了解“一味趋新”之害,从而“绝去新旧之浮见,而细察个中之实情,取长去短,亲善远恶,以评判之眼光,行选择之正事,而不为一偏之盲从”。易峻《评文学革命与文学专制》也说:“今之守旧者,每存一凡新皆邪之观念。而鹜新者,则存一凡旧皆腐之观念。前者固失之顽固,而不达时世,后者尤偏激而流于偏枉。”对于新文化派所主张的“弃旧图新”和“破旧立新”,他不以为然,认为“若必谓旧者须完全废为陈迹,新者须彻底新创,否则为守旧,为泥古不化,此则未免偏激”。[43]

在新文化建设方面,二者也有不同看法。新文化派认为西方文化是新文化,中国文化是旧文化,中国新文化的建设依赖于西方文化的引入,要用新的文化代替旧的文化。但学衡派认为新文化的建设应建立在旧文化的基础之上,不能抛弃已有的文化基础空谈新文化建设,只能通过中西文化的融会贯通来建设新文化。他们认为,“今欲造成中国之新文化,自当兼取中西文明之精华,而熔铸之,贯通之。吾国古今之学术德教,文艺典章,皆当研究之,保存之,昌明之,发挥而光大之。而西洋古今之学术德教,文艺典章,亦当研究之,吸取之,译述之,了解而受用”,“国粹不失,欧化亦成,所谓造成新文化,融合东西两大文明之奇功,或可企致”。[44]

在新文化派一呼百应,以毅然决然的决心和排山倒海的气势,希望扫除旧的文化思想,建立新的文化时,学衡派学人却在这样的滚滚洪流中站了出来,他们以自己独到的视角和思路,对新文化派的文化观点提出了修正意见。值得注意的是,以吴宓、梅光迪为核心的学衡派同仁,均有过较长时间的留洋经历,也有很好的传统文化功底,对于东西方文化有非常深入的认识,他们对于新文化派的新文化建设所做的批评,无疑是中肯的,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虽然我们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新文化派为了有效突破有着数千年传统的旧文化思想的禁锢,所采取的过激言论,给予充分的理解,但是,对于学衡派较为理性和客观的批评意见,同样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注释】

[1]陈独秀:《一九一六年》,载《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

[2]陈独秀:《法兰西与近世文明》,载《青年杂志》第1卷第1号。

[3]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载《新青年》第6卷第1号。

[4]陈独秀:《复辟与尊孔》,载《新青年》第3卷第6号。

[5]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载《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

[6]陈独秀:《宪法与孔教》,载《新青年》第2卷第3号。

[7]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载《新青年》第2卷第4号。

[8]陈独秀:《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载《新青年》第2卷第4号。

[9]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载《青年杂志》第1卷第6号。

[10]守常(李大钊):《孔子与宪法》,载《甲寅》(日刊),1917年1月30日。

[11]李大钊:《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载《李大钊文集(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49页。

[12]郑大华:《民国思想家论》,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60页。

[13]胡适:《先秦名学史》,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2页。

[14]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年版,第8—10页。

[15]胡适在《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中说,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总括起来,只是两点,(1)大胆的假设,(2)小心的求证”。他认为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无形中都暗合科学的方法”。

[16]胡适:《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载《新月》第2卷第6、7期合刊。

[17]胡适:《建国问题引论》,载《独立评论》,1933年11月19日。

[18]陈序经《中国文化的出路》(1934年1月)第五章《全盘西化的理由》认为“胡(适)先生所说的西化,不外是部分的西化,而非全盘的西化”。

[19]胡适:《充分世界化与全盘西化》,载《大公报》,1935年6月23日。

[20]陈序经:《中国文化的出路》,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1]胡适:《新思潮的意义》,载《新青年》第7卷第1号。

[22]胡适:《新思潮的意义》,载《新青年》第7卷第1号。

[23]葛懋春、李兴芝编:《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下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65—266页。

[24]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五)》,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1882页。

[25]胡适:《胡适的自传》,载《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下册)(葛懋春、李兴芝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70、71页。

[26]柳诒徵:《论中国近世之病源》,载《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27]柳诒徵:《论中国近世之病源》,载《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28]张其昀:《中国与中道》,载《学衡》第41期,1925年5月。

[29]胡先骕:《论批评家之责任》,载《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30]吴宓:《我之人生观》,载《学衡》第16期,1923年4月。

[31]胡稷咸:《敬告我国学术界》,载《学衡》第23期,1923年11月。

[32]郭斌龢:《新文学之痼疾》,载《学衡》第55期,1926年7月。

[33]陈独秀:《答傅桂馨〈孔教〉》,载《独秀文存》,第663页。

[34]柳诒徵:《中国乡治之尚德主义》,载《学衡》第17期,1923年5月。

[35]邵祖平:《论新旧道德与文艺》,载《学衡》第7期,1922年7月。

[36]胡先骕:《论批评家之责任》,载《学衡》第3期,1922年3月。

[37]胡先骕:《中国今日救亡所需之新文化运动》,载《国风》第1卷第9期,1932年11月。

[38]吴宓:《论新文化运动》,载《学衡》第4期,1922年4月。

[39]梅光迪:《评提倡新文化者》,载《学衡》第4期,1922年4月。

[40]梅光迪:《评今人提倡学术之方法》,载《学衡》第4期,1922年4月。

[41]吴宓:《论新文化运动》,载《学衡》第4期,1922年4月。

[42]吴宓:《葛兰坚论新》,载《学衡》第6期,1922年6月。

[43]易峻:《评文学革命与文学专制》,载《学衡》第79期,1933年7月。

[44]吴宓:《论新文化运动》,载《学衡》第4期,19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