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本章小结

本章对国内外湖泊水污染跨域治理的情况进行分析,国内湖泊选择了太湖、巢湖、滇池,国外湖泊选择了日本的琵琶湖、北美五大湖,简要介绍了这些跨域湖泊的基本情况,回顾总结其水污染治理过程,梳理提炼其治理做法,然后总结归纳湖泊水污染跨域治理的经验启示。

为了治理太湖水污染,国务院两次在无锡市召开会议,对太湖水污染应急处置和环境综合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进行审议,并批复该方案;建立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迄今为止,已经召开四次联席会议,推动《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的实施; 江苏、浙江省多次召开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提出明确目标要求,进行安排布置,相关省直部门和市政府积极行动,治理水污染; 环太湖5市政协两次相聚于湖州市,为保护和治理太湖建言献策,寻求合作治理;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对《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出台《太湖管理条例》。为了治理巢湖水污染,安徽省制定并实施《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治理巢湖流域水污染提供法律依据; 合肥市确立“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的工作思路,巢湖市编制实施《巢湖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开展水污染治理工作; 合肥、巢湖两市领导举行会谈,合肥、巢湖、六安、桐城、淮南五市政协聚会研讨,合肥与六安、巢湖三市开始联合行动。为了治理滇池水污染,云南省、昆明市注重依法治理,制定实施《滇池管理条例》; 理顺滇池管理体制,成立滇池管理局; 按照“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先治官”的思路,建立七大长效机制; 注意发挥民间环保人士的作用,“滇池卫士”张正祥引起广泛关注。

日本琵琶湖水污染治理过程中,政府制定和执行了《琵琶湖环境保全对策》、《新琵琶湖环境保全对策》、《关于防止琵琶湖富营养化的相关条例》、《推进生活排水对策的相关条例(豉虫条例)》等法律、政策,实施了五期湖泊水质保护计划;社会公众参与水污染治理的全部过程,参与水污染治理政策的制定,及时掌握水污染治理的信息,参加环境保护的科普教育活动,参加流域研究会的活动,参加环保活动日的活动,注意从身边小事上保护生态环境。美国与加拿大两国除了各自努力治理五大湖区水污染,还进行跨国合作、共同治理。两国政府联合制定并实施了《边界水条约》、《五大湖宪章》、《大湖水质协议》、《五大湖区—圣罗伦斯河盆地可持续水资源协议》等防治水污染的协议;联合成立了国际联合委员会、五大湖渔业委员会、五大湖州长理事会等相对独立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跨域协调,共同推动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对国内外湖泊水污染跨域治理情况的研究,可以得出如下几条经验启示: 第一,单纯依靠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不足以防治水污染。在湖泊水污染治理中,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单纯依靠政府不足以解决水污染问题,还要发挥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众等治理主体的作用,在治理实践中各个治理主体还要建立合作关系,一致行动,协力治理。第二,非营利组织是湖泊水污染治理的重要主体。在湖泊水污染防治中,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重要治理主体,与政府、企业、社会公众一起共同行动,合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第三,公众参与是湖泊水污染治理的重要保障。在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过程中,社会公众肩负重大责任,应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作出重要贡献。第四,合作协调机制直接影响湖泊水污染治理效果。为了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各个治理主体内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各个主体之间要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