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跨界整合的升级
在初期阶段,所谓网络小说影视剧改编,指的是影视创作者选取网络小说将其改编为电视或电影作品。网络小说也仅是由网络写手创作,在网络媒介发布,进而广泛流传的小说形式。但是随着近年来改编的影视剧越来越多地出现于大众视野,网路说改编剧跨界整合也开始升级,在文化宣传的同时,也达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就仅2016,有超过100部的网络小说IP 作品进行了影视改编,如今无论是电视的小荧屏还是电影的大屏幕几乎被网络小说改编剧所占据。在这IP 浪潮中,以“高颜值演员+大制作团队+高投资成本”运作模式的改编精品,兼获了收视与口碑不俗的双丰收。这样成绩斐然的榜样吸引,引发了更进一步的追风。制作方纷纷将充分挖掘发展潜力资源,从电视、电影、手游等全方位进行立体开发和营销推广,加强各方面高度联动效应。同一网络IP 资源以不同渠道叠进加强受众认知体验,形成商业产业化的链条式发展,新的生态价值由此而生。
起步阶段的网络小说属于“放养式”,仅靠口碑就可以使读者蜂拥而至。而如今逐渐“规整化”,衡量标准除了读者的口碑以外,还得综合考量其点击率、订阅量、榜单排名、改编价值、IP 价值等各方面的数据。经历变化成长的网络小说IP,其剧作品的“生成”与其产出后的开发与发展密不可分。消费迭代的娱乐营销模式,影娱互动的盛宴使得产品品牌与娱乐事件相结合,跨界的整合延续网络IP剧的“生存力”,并不断更新其商业运行模式。网络小说IP剧具备了强有力的观众吸引力和吸金程度,而同时网络IP 也不再只有影视剧这单一的改编模式,逐渐衍生出其他的运行与营销手段。精品网络IP 也一步步开启和建立覆盖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等核心领域的“泛娱乐”生态运营体系和“全版权”营销产业链。
在2011年,腾讯公司首次提出以IP 打造为核心的“泛娱乐”的构思和概念,其目标在于打造“同一明星IP、多种文化创意产品体验”的创新业态。“泛娱乐”生态运营体系,是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打造网络IP 精品的“粉丝经济”,构建横跨文学、影视、音乐、动漫、游戏、戏剧等多重业务领域的互动娱乐新生态。作为泛娱乐产业中连接和聚合粉丝情感系统的核心,网络IP 的关键在于 “明星效应”,吸引大量用户的喜爱追捧。通过在整个中国文化产业泛娱乐布局层面的互娱,让网络IP剧更好地融入到整个泛娱乐生态系统中,更高效地与文学、动漫、游戏等业务协同,实现一个IP 的快速升值。“泛娱乐”和“全版权”看似两个迥异的领域,但存在实质的一致性。所谓版权,即著作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诸如发表权、改编权、摄制权等17种特殊权利。网络作家作品的版权在营销运作的过程,发挥利用了网络作品的潜在效益,“全版权”运营的机制也在探索中建立。“全版权”营销产业链是将网络小说的电子版权、无线发布权、纸质书版权以及影视改编权等统一进行运营包装。它类同于集约化经营,可以充分发挥作品资源的最大效益,从而更利于网络IP 的延续“生存”。
“泛娱乐”生态运营体系和“全版权”营销产业链所形成的跨界合作环节的累计价值远远超出原来传统提前付费阅读或单一版权的价值。它能够全方位来经营同一作品,打造文化资本长效增值的产业链,形成网络小说改编剧产业的“长尾效应”。以著名网络作家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品《盗墓笔记》系列为例,他的这部作品在实现手机付费阅读、纸媒出版和网游改编等多种吸金方式后,2016年又以约1300万元的价格售出了电视剧版权,进行影视改编。网络作者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创作出与传统文学大不相同且类型更多的网络文学作品,衍生出多重营销环节的中心和基础,作为“全版权”营销产业链的重要开端,为文化产业的广播、影视、手机、网游、动漫等诸多传媒领域发掘出了一个个资源丰富的宝藏,打造出了全新的创收盈利平台。
当代,中国影视产业已经迎来了至关重要的转折点,互联网“强逼”影视从业者从观众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同于传统影视行业以创意者为中心导向观众,互联网时代是观众来导向创意者,网络使得网络IP 从单薄的创意借影视渠道实现了与受众多元互动的情感连接。由改编而成的网络小说IP剧也渗透到其他平台,丰富的泛娱乐模式以不同类型的延伸形态来提升IP 的价值。因此,网络小说IP剧自“生成”以后的长续“生存”,实质在于网络IP 价值的持续存在和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