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合作与竞争是经济新常态下的消费新趋势

二、跨界合作与竞争是经济新常态下的消费新趋势

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在经济新常态下,传统的网络小说盈利模式和表现方式都已经不能够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加的精神需求,尤其作为精神生产的文化艺术作品,更是代表一种社会精神主流倾向,在作品中表现出社会所接受的精神、伦理、审美和道德,以及对欣赏者的引导和教化。黑格尔说:“艺术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娱乐、效用或游戏勾当,而是要把精神从有限世界的内容和形式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要使绝对真理显现和寄托于感性现象,总之,要展现真理。”

新媒体时代,跨界的合作与竞争已然成为了多元时代的“桥梁”嫁接,文化艺术作品的畅销和商品的顺利交换一样,需要具备两个外部环境:畅通渠道和社会需求,也就是在乐意购买的基础上顺利购买,文化艺术作品的价值才能实现。而文化艺术作品和一般商品又有本质区别,就在于艺术价值的再现性,因而,跨界营销必定成为消费新趋势。长期以来,大量的网络小说都不能及时得到关注,或者关注也只是昙花一现,但有读者基础的网络小说一旦改编成影视剧并取得成功就会把原作推向更高的艺术高度,使其潜在的商业价值得到开发,这是一种创新的营销。

罗杰斯创新扩散理论认为,创新事物在社会系统中形成扩散的前提是必须有一定数量的人采纳这种创新事物。网络小说首先是用信息社会的网络化生活方式影响、替代传统的生活方式,并通过读者的网络阅读形成接受网络小说价值的生活基础,因而,网络小说不可避免地就成了以网络为基础向外扩散的最重要的载体。作为文化艺术作品,其实是人活动方式、思维方式和能力的总和,能不能被社会和市场接受和消费,最原始的扩散方式肯定是人际关系扩散渠道,一方面,网络小说读者群体更多的是年龄层次差不多的年轻人格局,因其个性与自由的基因,需求程度的不同,其推崇网络小说走向市场,其组织渠道反而还会忽略最基础的以家庭为中心的人际关系渠道,实际网络阅读方式本身也只适应于部分网络读者群体;另一方面,单一的网络小说艺术表现形态也使多数社会大众缺少阅读的内在动力,偏离了社会大众真实的满足自身精神需求的形式轨道,扩散效果会受到影响。

消费者消费某一商品时,本身就在忠实消费者和一般消费者、潜在消费者之间互换身份,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剧,随着艺术形态的转变,消费者身份在其扩散渠道就存在成倍的增量,以家庭为单位的首因人际关系扩散渠道也会起到决定性的基础作用,把潜在的消费群体转换成直接消费群体,甚至屏幕演绎的艺术表现形态因其直观性更容易打造忠实消费者,从而形成二次消费、多次消费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