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传统出版发行模式,开启跨界打造力度
新媒体时代,技术已经促使了全球传播的一体化,大众关注点在碎片化的时间分配中已经开始分散,要创造出以前“万人空巷”的收视率也几乎不太可能,传统影视剧的发行和盈利模式 “播映权+冠名+广告”已再也不适应影视产业多元化的发展,打破和创新影视产业的出版方式和盈利模式是当下影视产业界一个重点关注的问题。可以肯定,中国影视产业营销也必将走向跨媒体、跨行业、跨空间的“跨界价值链”拓展之路,无论是传统以报纸、广播、电视、杂志为主体的四大媒体,还是以网络为基础的网络移动电视及图书出版和电子出版等新媒体,必然都将成为网络小说改编剧传播和发行的渠道,同时更在电信增值、互联网、文化演艺、教育培训、度假旅游等领域开展跨行业营销。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发展也会随着媒体技术的突破直接从以节目内容为中心的传统影视剧制作进入多元化立体“跨界”营销的新时代。“跨界”合作与开发成为市场竞争有效途径和必经历程,死守固有营销模式,并不利于网络小说改编剧走出复制化、重复化、收视率低的困境,“跨界”经营必然并逐步代表一种新锐的市场营销模式和大众审美方式转变的融合。
网络小说改编剧的“跨界营销”一方面打破了传统营销思维模式,在协同效应下共赢,另一方面,也可以深入多渠道诠释作品文化内涵,并衍生注入新的宣传元素。文化产品的价值包含自身价值和衍生价值,任何一个有生命力的影视剧绝不仅局限于在自身价值上开发,衍生价值一样发挥巨大的效用。网络小说改编剧衍生价值的开发基于媒体融合技术的发展,节目独有资源的特性也是衍生价值的重要开发助力,二者围绕改编剧的目标属性和经营理念,有效整合媒体传播和节目资源,正确把控和选择,从外力因素入手建立跨界打造网络小说改编剧衍生价值体系。
改编剧《花千骨》就成功地打通了影视产业链的各个节点,除了改编精彩电视剧以外,在改编剧以外的全产业生产链的衍生产品开发上也下足了功夫,从发现小说、购买版权、产业链规划,到拍摄制作、营销推广、电视剧发行,再到版权统筹,产业链开发,实现了与用户的全程互动。精准地抓住大众的消费需求,并且同步开发动漫、游戏,实现了全新影视游戏互动新模式。总之,网络小说改编剧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完全可以尝试与第一、第二产业实现深度融合,这才是未来电视多维营销的可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