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的存在:可感的“道”才是发展的“因”
虽然“我们生活在物的时代”,“正像狼孩因为跟狼生活在一起一样,我们自己也慢慢地变成了官能性的人了”当我们逐渐被“物化”了,消费成了这个时代的符号,而在“消费的社会里,广义的文化领域与狭义的高雅文化领域,它们都被取代了,即它们都被商业流程所渗透”,因此时代成了物的时代,人成了消费的人,艺术也就成了为消费的艺术——“审美判断就是经济判断”所以,缺少经典影视作品的原因是因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经典,经典离不开 “形而上”,改编离不开“形而上之道”,……,不再将单线条、扁平化、无未来性的、无动态的故事呈现,我们才有可能创造出经典。我们一味地贴近民众,迎合大众的趣味,却忘记了精神诉求。我们生活在一个消费的时代中,艺术的存在状态成了消费的“经济判断”,艺术成了“他律性”的东西,而艺术的自律性需要在创作中落实。
弗雷德里克·詹姆逊曾对资本下的文化空间的特征进行描述,他说, “审美的通俗化和民众化,消解了经济与文化的现代性分层,而且消解了现代主义划定的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的界限,消费性大众文化放任自流”。在这样的背景下,尽管只要是大众喜欢的就是可取的,能够获得票房的,就是被肯定的并被认为是经典,值得被作为典范的,但是,尽管在此时代的行进时空中,不能因为去排除形而上,时代精神中本身就缺少了追求,缺少了崇高。套用逻辑实证主义观点,至少是“蕴涵”地缺少与缺失,至少要让有那么一些东西,它已存在并且在影视作品中影响着我们。
英伽登说过,“形而上不具有纯粹理性的确定性,它们是我们体悟到的那种使生活值得一过的东西——感得的”。“这个词的概念始终只有一个否定意味的内容,即这样一个内容:那出现于意识上的东西不是概念,不是理性的抽象概念。在此之外,不管它是些什么,就都属于‘感’的概念之下。”我们作为“存在者”之存在的存在状态,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直观,无时无刻不在感。因此,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存在就体现在心灵化的产物,将改编和形而上联系起来,可感的“道”才是发展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