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情景中的经济呈现

1.美学情景中的经济呈现

长期以来,网络小说改编剧在审美认识与价值评判上都存在多“值”的现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影视剧要具备美学的情景,是观众在与作品构成的审美关系中,呈现的自由或自然的情趣境界。另一方面,艺术的价值认可在于市场的认可和经济收益的认可,没有观众的艺术不是好的艺术。H.A.梅内尔认为:“审美的善,或有价值的艺术品的特征,是一种在适当条件下能够提供愉悦的事物”,而“愉悦其实是意识的延伸和净化”。正如传播学理论“使用与满足”,任何网络小说改编剧从制作到发行都是围绕市场站在被传播者即消费者受众的需求上的,大众在消费网络小说改编剧的时候,就会使用相应媒体信息,自身社会和心理需求也会呈现满足或者未满足状态,通过分析消费者在使用媒体获得网络小说改编剧相应信息的需求或动机就可以考察传播给其他大众带来的心理需求和行为上的效用。

“美学经济”主要强调审美在经济中的突出作用,网络小说改编剧既满足消费者审美的需求,又符合开发者的经济利益,例如在艺术品、工艺品、服装、娱乐产品以及大量的非物质形态的商品中,美的价值往往成为商品的主要价值,其实用性价值被淡化。立足于美学经济中,网络小说改编剧除传统的发行和播出以外,还通过向潜在消费群体提供审美服务产品,或者将审美要素大量渗透到其他相关的商品中,以提升改编剧的文化附加价值,使消费者在获得审美愉悦需求的同时又获得利润的经济形态。毫无疑问,网络小说改编剧的创作和运营的所有板块均涉及如何将丰富的文化内容创造性地融入经济形态之中,是一种典型的“美学经济”,符合审美的艺术价值和收益需求的经济价值双重标准。

其实,作品的审美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选择,观众在欣赏网络小说改编剧时是通过自身的视觉、听觉等基本感官来领略作品蕴含的表层信息。有深度、有文化的影视剧,观众在把握和感悟作品本身的同时,与之产生系列符合满足自身精神需求的审美意味和情绪渲染。好的影视剧必然赋予美的情景,也必然拥有经济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