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屋诗稿

荷屋诗稿

赵宗理 著

赵宗理(1928—1998),原名遵礼,字志复,号荷屋,静宁县城关镇人。中学语文高级教师。甘肃省诗词学会会员。1947年高中毕业后,经王尔全先生介绍,赴宁夏海原中学任教。两年后返回故里,先后在静宁兴文小学、城关小学执教。1956年调静宁中学任语文教师。先生博闻强志,曾将当地流传的民间谚语辑录成册,并逐条评注,题名《谚语试释》;岂料“文革”中,这竟成了他的罪状,被戴上“反革命”的帽子。1968年,被开除公职,举家遣送至七里四福岔,接受“监督劳动改造”。稼穑之余,咏诗遣怀,留下了不朽的《旮旯集》。1978年,冤案彻底平反。1980年恢复原职,又回到阔别十余载的静宁一中,长期担任语文教研组长。他激情依旧,呕心沥血,培桃育李,硕果累累。先后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园丁、全国优秀教师。1986年调县教育培训中心执教。1989年退休,应邀担任县志编委会顾问,为首部《静宁县志》的成功编纂发挥了重要作用。先生淡泊名利,钟爱教育事业,数十年如一日,虚怀若谷,诲人不倦,终于完成了他“丹心长愿化为烛,清骨岂忧碾作尘”的人生夙愿。先生学力深厚,擅长写作,诗词曲赋各臻其妙。其作品充满浓郁的生活气息,饱含着对现实的深刻批判以及对人生的无限感慨,笔力沉郁顿挫,颇具少陵风骨,堪称陇原史诗。1994年,他的《夏三虫》套曲获全国“李杜杯”诗歌大赛二等奖。1998年4月,《荷屋诗稿》出版,存诗260余首。他的名字被收入《甘肃教育名人录》(甘肃教育出版社1987年1月出版)。1998年10月,先生溘然长逝,葬于城南五台山东坡。县委、县政府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2001年,遗稿《荷屋文存》正式结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