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概况

1951年,中共酒泉县委宣传部长李安滋奉县委指示正式宣布接管,“新兴秦腔社”更名为“酒泉县人民秦剧社”,派吴肇忠为政治指导员,刘正德任社长,赵子聪任副社长,重新组建剧社,并将蒲剧、京剧中的武打演员充实到秦腔社工作。主要演员有黄致中(须生)、梁玉凤(旦角)、白彦卿(生角)、左正华(武旦)、孙天民(青衣旦)、张西庭(须生),张兴三、郜守忠、贺凤鸣、王成德(花脸)及吕德英(彩旦)等六十余人,开展排演活动配合减租、“土改”运动下乡演出。同时进行戏曲剧团的“三改”工作(改造旧艺人思想,戒吸毒品;改掉舞台丑恶、淫秽恐怖、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废除沿袭的封建领班制,实行民主选举社务委员会,委员分工管理剧团事务)。1954年,“酒泉县人民秦剧社”更名为“酒泉县祁连秦剧社”,派李培荣为协理员,刘德成、李芳轩为副社长,新从外地接来演员有胡海民(花脸)、田正发(生角)、田美云(旦角)。1956年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地方国营剧团,1957年建立了中共党支部,田荣任支部书记。这个剧社的特点是演出现代戏,新编历史戏多于传统戏,先后排演《白毛女》《穷人恨》《血泪仇》《刘胡兰》《大家喜欢》《光复台湾》等戏。《甘肃日报》载文赞誉,获得省文化厅表彰。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一野二兵团三军文工团(秦腔)集体转业酒泉,改建为酒泉专区“七一”秦腔剧团。1954年,在南城门东侧修建“七一”剧院及办公处所和演职员宿舍,演职员80余人。

1958年,由于“酒钢”的兴建,外省人员增多。为活跃外地职工的文娱生活,酒泉市人民政府(包括嘉峪关、金塔)决定接来上海大世界“永乐越剧团”支援大西北,后改为“酒泉市越剧团”,全团70余人。后因营业不景气,1965年全部返回上海。

1964年,农垦系统的“农建十一师京剧团”来酒泉,住西关,在“七一”剧院演出,全团70余人。他们演的《芦荡火种》轰动酒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