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剧团”成立

二、“七一剧团”成立

1952年,酒泉地委、专署决定,原“战斗文艺宣传工作队”(酒泉人惯称“文工团”)改名为“七一剧团”,同时新建“七一剧院”。“七一剧院”地址选在南城门内靠城墙边(即今南大街文化广场),四围约有十亩地。整个工程由赵越负责监理。剧院基本上系砖土木结构框架,戏台宽敞高大,剧场墙壁的顶梁柱是砖砌的,中间是土坯。当时最大的难题是大梁没着落,购来的木料长度不够。经多次征求意见,采纳了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把木料锯成15厘米厚、40~50厘米公分宽的板材,交错拼接,用长螺钉和铁箍加固,做成了“人”字形大梁。谁知到剧场封顶时却没人敢做主了。专员张子宽前来检查,指示暂行停工,三天后,他从西安请来专家,现场作了测试,几根大麻绳拴在梁上吊起木板,放上土坯,计算出重量,测出大梁的承受力。三天后,专家说:“可以封顶,保证20年不会出问题。”大家这才放下心来。

剧院建成后,征购了东文化街肖某的一处宅院,内有20多间房屋,作为“七一剧团”的宿舍及办公用房。经略加改修,东院成为演职员的生活区,西院为办公室、会议室及排练室,基本上解决了60多名演职人员无法安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