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的抒情本质
2025年09月26日
二、舞蹈的抒情本质
因舞蹈以人体动作为其主要表现手段,因此,具有直接、强烈的感染力与抒情性。相对于文学、绘画等其他艺术形式,舞蹈可以用人体动作将语言文字难以表达的复杂情感充分地表达出来。汉代文艺理论《毛诗序》从发生学角度对舞蹈的抒情性有这样的描述:“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该文描述了人内心的情感足够强烈时,言语、歌咏都无法将其充分释放,只有用身体的舞动才能完全抒发的情境。说明舞蹈在表达和宣泄情感方面具有直接性、强烈性和丰富性的特点,这往往是其他艺术形式所不能比拟的。《礼记·檀弓篇》中提到:“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隆荫培,2009)此文也指明当人内心愉悦的时候会歌唱,歌唱就会摆动,摆动进而会情不自禁地开始舞蹈。这也说明舞蹈在抒情方面较之语言与歌咏,具有更为直观的效果。
如前所述,身体动作是最具活力的表现与感知的媒介。舞蹈通过动作力度的强弱、节奏的快慢、幅度的大小等多种方式变换,充分而深刻地表达人的内心情感,即是所谓的舞蹈表情动作。舞蹈这种演绎方式常常激活人们最原始的关于身体的经验,因此,它对人的情绪感染更为直接和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