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设计
2025年09月26日
一、研究设计
本研究招募了三组被试,包括18名舞蹈者(舞蹈组)、20名音乐者(音乐组)及25名对照被试(对照组)。其中,舞蹈组为主修现代舞的大学艺术特长生或艺术专业学生,音乐组为主修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或大提琴)的大学艺术特长生或艺术专业学生。舞蹈训练组、音乐训练组及对照组在年龄、性别、教育水平及训练年限方面均无统计显著性差异,分组达到均衡性,如表5-1所示。
表5-1 被试人口学统计信息
注:“p”现代舞训练组、弦乐训练组及对照组组间差异比较的p值。
两组艺术专业被试均通过艺术生专业测试或艺术专业测试,同时,分别接受两名舞蹈与音乐专业教师的综合评估,被认为达到艺术专长条件。舞蹈教师对现代舞训练组被试专业能力评估,详见第四章。音乐教师对弦乐训练组被试进行如下评估:自选曲目演奏,要求被试演奏一首自选曲目(3分钟以内),考察被试的器乐演奏与表现力。视奏能力,音乐教师谱写一段16个小节的中等难度的演奏片段(被试之前从未演奏或练习过),要求被试现场演奏,考察其识谱演奏能力。现代舞训练组被试均无音乐训练经历,弦乐训练组被试均无舞蹈训练经历。两组专业被试训练年限从7~17年不等。对照组为与之匹配的大学生,无任何舞蹈与音乐训练经验。所有被试完成艾丁伯格手性问卷(Oldfield,1971),均为右利手。所有被试均无神经系统疾病、发展性疾病或物质滥用。本实验获得电子科技大学伦理委员会许可,所有被试签署实验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