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设计
2025年09月26日
一、研究设计
本研究招募两组被试,包括舞蹈组被试28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18名,平均年龄19.07±1.82岁),对照组被试33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21名,平均年龄19.48±1.43岁)。对照组在性别构成、年龄、教育水平方面与舞蹈组相匹配,两组被试在以上三个方面无统计显著差异,分组达到平衡,如表4-1所示。
表4-1 被试人口学信息分组结果
注:性别统计采用卡方检验,年龄与教育水平采用双样本t检验。
舞蹈组被试均为大学艺术特长生或艺术专业学生,主修现代舞,分别来自电子科技大学和西南民族大学。在纳入本实验前,舞蹈组专业被试分别接受两名舞蹈专业教师的综合评估,其专业性被评价为达到舞蹈专长条件。舞蹈组教师对舞蹈被试进行如下评估:舞蹈模仿,要求模仿4个八拍,总共示范3次,被试根据自己的记忆将4个八拍的动作完整跳出,评估其动作完整性与准确性;基本功(软开度与技巧),要求被试完成下横竖叉、下腰等动作,评估其柔韧度,同时要求被试根据自己的软开度进行跳、转、翻的技巧组合;即兴舞蹈,要求被试根据音乐进行即兴舞蹈,评估其舞蹈动作运用与舞蹈表达能力。所有舞蹈组被试每周平均训练时间为12小时,训练累计时间从7~17年不等。通过问卷调查,我们剔除了训练时间特别不规律的被试。关于舞蹈组的训练时间详细信息,如表4-2所示。对照组为来自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经过问卷调查没有正式舞蹈训练经验。所有被试的完成艾丁伯格手性问卷(Oldfield,1971),均为右利手。所有被试均无神经系统疾病、发展性疾病或物质滥用。本实验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并获得作者所在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许可,所有被试签署实验知情同意书。
表4-2 舞蹈组被试舞蹈专业训练相关信息
续表